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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第六部分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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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极权的媚俗之王国,总是先有答案并排除一切新问题。所以极权的媚俗的真正对手就是爱发问的人。问题就像裁开装饰画布的刀让人看到隐藏其后的东西。萨比娜就是这样向特蕾莎解释那些油画的意义的:前面是明明白白的谎言,后面则隐现出让人无法理解的真相。

只是,那些反对所谓的极权体制的人几乎不能用疑问与怀疑作为斗争的武器,因为他们也要拥有一份坚信和简单化的真理来得到最大多数人的理解并感化他们的整个集体。

一天,某一政治运动在德国举办了萨比娜油画展。萨比娜拿过目录,只见她的照片上被画上了铁丝网状物。翻开展览目录,是她的履历,就像是烈士与圣人的小传,美化过分:她经历过苦难,与不公抗争,最后不得不放弃苦难重重的祖国,但继续斗争。最后一句写道:“她用自己的画为自由而战。”

她提出抗议,但谁也不理解她。

怎么,共产主义迫害现代艺术难道不是事实吗?

她愤怒地回答道:“我的敌人,并不是共产主义,而是媚俗!”

在这之后,她给自己的生平蒙上了神秘的色彩。后来,等她到了美国,她想方设法,几乎不让人再知道她是捷克人。人们总想以自己的生活制造媚俗,要摆脱它,得付出多少艰辛,令人绝望。

12

她站在画架前,画架上的画还没完成。一位老者坐在她身后的椅子上,注视着她所画出的每一笔。

随后,他看了一眼手表,说:“我想该吃饭了。”

她放下调色板,到洗手间稍微梳洗一下。老人站起身来,弯腰拿起靠在桌子旁的手杖。画室的门正对着一个草坪。夜幕降临了,画室对面二十米处是幢白色的木房,一楼的窗子里亮着灯光。萨比娜看到夕阳中亮闪闪的那两扇窗子,不禁心生感动。

她说过,媚俗是自己一生的敌人,但是在她的内心深处难道就不媚俗吗?她的媚俗,就是看到宁静、温馨、和谐的家,家中母亲慈祥温柔,父亲充满智慧。父母去世后,她头脑中就生发了这一形象。由于她的生活经历与这一美丽的梦想相去甚远,于是对这一形象的魅力倍加敏感。每当在电视中,在感伤的影片中,看到薄情的少女紧紧地搂着遭遗弃的父亲,看到暮色苍茫中幸福人家的闪亮的窗户时,她不止一次地感到双眼被泪水打湿。

她在纽约结识了这位老者。他富有,喜欢画,与同龄的妻子生活在一间乡间别墅。别墅的对面是一个旧马棚。他把它改成画室,邀请萨比娜来作画。此后,他整天呆在画室看萨比娜一笔笔地作画。

此刻,三人正在一起用晚餐,老妇人称萨比娜为“我可爱的女儿!”,但从表面看来,情况却恰恰相反:萨比娜坐在那里好似一个在与膝上两个孩子玩耍的母亲,他们崇拜她,只要她想要什么,他们时刻准备听从她的吩咐。

在步入老龄之际,她难道终于又找回了年幼时就被夺去生命的父母吗?要不,虽终生未育,但此时她却拥有了自己的孩子?

她清醒地知道,那不过是一种幻觉而已。这只不过是她在这对可爱的老人家中的一次短暂停留。老先生重病在身,如果他不在了,老妇人就会去加拿大的儿子家中。萨比娜又会重新踏上背叛之路,在她心灵最深处,在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中,不时奏响那首荒谬但感伤的歌曲,向人诉说,在两扇闪亮的窗户后,生活着一个幸福的人家。

这首歌令她感动,但她对自己的这份感动并不当真。她十分清楚,这首歌只不过是一个美丽的谎言。在媚俗被当作谎言的情况下,媚俗必定处于非媚俗的境地。媚俗一旦失去其专横的权力,它就像人类的任何一个弱点一样令人心动。因为我们中没有一个是超人,不可能完全摆脱媚俗。不管我们心中对它如何蔑视,媚俗总是人类境况的组成部分。

13

媚俗的根源就是对生命的绝对认同。

但是这种生命的基础是什么?上帝?人类?斗争?爱情?男人?女人?

对此有形形色色的观点,于是便有形形色色的媚俗:有天主教的、新教的、犹太教的、共产主义的、法西斯主义的、民主主义者的、女权主义者的、欧洲人的、美国人的、民族的、国际的等等。

自法国大革命时代以来,欧洲的一半人被称为左,另一半则接受了右的称谓。若以它们所依据的理论原则来对左或右的概念进行界定,基本上是行不通的。这根本就不足为怪:任何政治运动并非建立在理性的态度之上,而是以表演、形象、词语、老套等为基础,其总体构成了这种或那种的政治媚俗。

弗兰茨喜欢陶醉其中的伟大进军之思想,便是把各个时代、各种倾向的左的人们团结在一起的政治媚俗。伟大进军,尽管障碍重重,但它是一种壮观的前行,是通向博爱、平等、正义、幸福乃至更远的征程,因为只有征途上多险阻,进军才能堪称伟大的进军。

无产阶级专政还是民主制?拒绝消费社会还是提高生产?要断头台还是废除死刑?这无关紧要。将一个左的人造就为左的人的,并不是这种或那种理论,而是将任何一种理论都纳入所谓伟大的进军这一媚俗之中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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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想就此而论,说弗兰茨是一个媚俗的人。伟大进军之思想在他的生命中所起的作用,与萨比娜生命中那首诉说两扇闪亮的窗户的伤感的歌曲所起的作用,几乎是同样的。弗兰茨投哪一政治派别的票呢?我想他恐怕根本就不投票,也许在大选之日,他宁愿到山里去游玩。但这并不意味着伟大进军已不再令他激动。想象着自己是跨世纪前行的队伍中的一员,是美好的。而弗兰茨从未忘记这一美丽的梦想。

一天,有朋友从巴黎给他打来电话,他们在组织向柬埔寨的一次进军活动,邀请他参加。

当时,柬埔寨内战刚刚结束,美国人的轰炸、当地人犯下的种种暴行使得这个小国的人口减少了五分之一,最终又被沦为俄罗斯工具的邻国越南占领。在柬埔寨,闹起了饥荒,多少人得不到救治而死去。国际医生组织曾多次要求允许其进入该国实施援助,均遭越南当局拒绝。于是,西方的一些伟大的知识分子决定组织向柬埔寨边境进军,他们想通过这一世人瞩目的伟大壮举,迫使对方同意医生进入这个被占领的国家。

给弗兰茨打电话的朋友,以前曾与他在巴黎的大街上一起游过行。起初弗兰茨对朋友的建议感到振奋,但是随后,他的目光落在了女大学生身上。她正坐在对面的一把椅子上,时髦的大眼镜后面是显得更大的眼睛。弗兰茨觉得那双眼睛正在哀求他不要离开,于是他为不能参加向朋友表示歉意。

可一挂上电话,他马上就后悔了。他满足了尘世间情人的愿望,却忽略了天堂之爱。难道柬埔寨和萨比娜的祖国不是有着相似的遭遇吗?一个被邻国占领的国家!一个被俄罗斯重拳击倒的国家!突然他认为,那个几近忘却的朋友是根据萨比娜的一个秘密信号,给他打电话的。

上天的创造物是全知、全觉的。如果他参加这次进军,萨比娜一定会看到的,会因此而高兴。她会因此而明白,他对她忠诚依旧。

“如果我坚持去柬埔寨,你会怪我吗?”他问戴眼镜的女友。要是他一天不在她身边,女友都感到伤心,但他的要求,女友从不会拒绝。

几天之后,他出现在巴黎机场的一架大飞机上。乘客中有二十来名医生,五十来名知识分子(教授、作家、议员、歌手、演员和市长)及随行的四百名记者和摄影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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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机降落在曼谷。医生、知识分子及记者一行四百七十人前往某一国际酒店,早已等候在酒店的一个大会议厅里的有另外一批医生、演员、歌手、文献学家及配备着笔记本、录音机、照相机和摄像机的另外几百名记者。大厅尽头,有一个讲坛、一张长条桌,二十来名美国人端坐在上面,已开始主持会议。

包括弗兰茨在内的法国知识分子觉得受到了冷落和侮辱。向柬埔寨进军,原本是他们的主意,可眼下美国人竟然当仁不让把事情抓在自己手中,真让人钦佩。更糟糕的,是这些讲英语的美国人根本就不在乎在场的法国人或丹麦人是否能听懂他们的语言。当然,长期以来丹麦人早已忘记了他们过去曾是一个独立的民族,所以在所有的欧洲人中,只有法国人想到抗议。法国人是有原则性的,他们拒绝用英语进行抗议,而是用母语向占据讲坛的美国人发话。美国人听不懂他们说的一个字,报之以友好和赞许的微笑。最后,法国人实在没有别的办法,只好用英语表达自己的抗议:“为什么在本次大会上只讲英语?这里还有法国人呢!”

美国人对如此奇怪的抗议异常惊讶,但他们还是微笑着,同意所有讲话都加以翻译。费尽周折好不容易才找到一个译员,大会才得以进行下去。接下来的问题是,由于在听完用英语讲出的每一句话后,还要听译员的法语翻译,这使会议延长了一倍时间,确切地说还不止一倍的时间,因为与会的所有法国人其实都懂英语,他们不断地打断译员的翻译,给他纠正错误,并就每个词与译员争论不休。

一个美国女明星走上讲坛,她的出现将会议推向了高潮。又有一批摄影及摄像师闯入会议厅为她拍照,她所发出的每个音都伴着照相摄像器材那清脆的机械声响。女明星谈到受苦受难的儿童,谈到种种野蛮行径,从人权讲到安全,又讲到文明社会中传统价值遭受的种种威胁,个人的自由,还谈到卡特总统,说他对在柬埔寨所发生的一切痛心不已,说到最后,已经泣不成声。

这时,一个蓄着红棕色小胡子的法国年轻医生站起身来,大声发难:“我们是来拯救生命垂危的病人的!不是来为卡特总统歌颂功德的!本次活动不应变为美国人进行宣传的马戏场!我们不是来抗议共产主义,而是来救治病人的!”

其他法国人纷纷声援小胡子医生。译员害怕了,不敢翻译他们的话。主席台上的二十个美国人像先前一样友好地微笑着,其中好几个还赞许地点着头。还有一个人竟然想到举起拳头,因为他知道欧洲人在众人欢乐的时刻,总是乐意做这个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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迄今为止,共产主义均为左派的组成部分,可这些左派知识分子(因为小胡子医生就属于左派),怎么会同意游行,反对一个共产主义国家的利益呢?

当名叫苏联的国家所犯的种种罪行变得过于骇人听闻时,左派的人便面临一种抉择:要么唾弃自己的过去,放弃游行,要么(多少有些为难)把苏联看成伟大进军中遇到的种种障碍之一,继续留在游行队伍当中。

我已经说过,使左成其为左的,是伟大进军这一媚俗。对媚俗的认同并不取决于某一政治策略,而是通过形象、暗喻及词汇来决定的。所以违背原有习惯,进行反共产主义国家利益的游行,完全是可能的。但是用其他的词语来替换原来的词语,却是不可能的,他们可以用拳头威胁越南军队,却不能朝他们高呼:“打倒共产主义!”因为“打倒共产主义”,是反对伟大进军的敌人的口号,那些不想丢面子的人还要为他们自身的媚俗的纯洁性保留一份忠诚。

我讲这些只是为了解释法国医生和美国女明星之间的误会,美国女明星从自我中心主义出发,自以为成了厌恶女人的家伙的靶子,成了嫉妒狂的牺牲品。事实上,法国医生表现出对美的很强的敏感性:诸如“卡特总统”、“我们的传统价值”、“共产主义的野蛮行径”等词语均属美国式媚俗词汇,与伟大进军之媚俗完全是两码事。

17

第二天早晨,所有的人都登上大客车,穿越泰国境内朝柬埔寨边境进发。傍晚,他们来到了一个小村落,早已有人在这里为他们事先安排好了几座吊脚楼。这里,河水常常泛滥,很危险,只得楼上住人,楼下圈猪。弗兰茨与另外四位大学教授住一间。睡梦中,只听见吊脚楼下传来猪叫声,身旁,一位著名数学家鼾声大作。

早晨,大家又登上汽车。距边境两公里处,车辆禁止通行,只有一条狭窄的路通往由军人把守的前哨阵地。汽车只得停下。法国人走下车来,却发现美国人又一次捷足先登,已站在队伍最前方等待他们的到来。当时的气氛十分微妙。译员不得不又介入,好一番争吵。最后,双方达成妥协:一个美国人、一个法国人和一个柬埔寨女翻译走在行军队伍的最前列,紧跟其后的是医生,医生后面是其他人员,美国女明星排在队尾。

道路狭窄,路边布满了地雷。每行走两分钟,队伍就会遇到路障:两堵上方布满铁蒺藜的水泥墙,中间只留下窄窄的一条通道。他们不得不一个一个地穿过去。

走在弗兰茨前面五米左右的,是一个德国著名诗人兼流行歌手,写过九百三十首维护和平、反对战争的歌曲。他手持长杆,杆上的白旗与他那部又黑又厚的胡须十分搭配,在人群中煞是醒目。

摄影师、摄像师们一路小跑,围着这长长的队伍忙前忙后。他们一会跑在前面,一会停下来,一会又后退,蹲下身子,一会又跑到前面,不断按动快门,开动摄像机。他们不时地叫喊着某个著名的男士或有名的女人的名字,谁听到叫自己的名字,都不由自主地朝他们的方向转过身去,于是他们抓住时机,按动快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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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样子,好像发生了什么事情。大家放慢脚步,转过身来。

原来是那个被安排在队尾的美国女明星再也忍受不住侮辱,决定展开反击。她开始奔跑,好像一名在五千米长跑中为保存体力而落在后面的运动员,突然冲刺要超过所有对手。

男人们尴尬地微微一笑,随即闪开身,把胜利让给著名的女明星,可女人们却开始嚷嚷起来:“回到队伍里去!又不是电影明星巡游!”

女演员并没有被吓倒,继续朝前跑,后面跟着五名摄影师和两名摄像师。

一个法国语言学女教授一把抓住女演员的手腕,(用吓人的英语)对她说:“这是医生们为拯救死亡边缘的柬埔寨病人而组织的进军。不是为明星作秀!”

女演员的手腕被语言学教授的手像铁钳般箍得紧紧的,无力挣脱。

女演员(用上佳的英语)喊道:“你给我滚开!我参加过几百次游行!哪儿都离不开我们这些明星!这是我们的工作!这是我们的道德义务!”

“臭屎!”语言学教授(用上佳的法语)回敬道。

美国女明星明白了她的话,泪水哗地流了出来。

“保持这个姿势别动!”一个摄像师跪在她面前大声道。

女演员久久地盯着摄像头,泪水顺着她的双颊往下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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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学女教授终于松开了美国女明星的手腕。这时留着黑胡须、打着白旗的德国歌手喊了一声女演员的名字。

女明星从未听说过他,但在受尽侮辱之际,听到别人友善的表示,比平时更易感动。于是她朝德国人的方向扑了过去。诗人兼歌手把手中的旗杆换到左手,用右臂搂住女演员的臂膀。

摄影师、摄像师们在女演员和歌手身旁忙着。一个美国著名的摄影师想把两人的脸和白旗都摄在镜头内。由于旗杆很高,做到这一点不太容易,他便倒退着朝一片稻田跑去,就这样他一脚踩在地雷上。一声爆炸,他被炸得粉碎,飞溅的鲜血像雨点般洒落在各国的知识分子身上。

歌手和女演员被吓坏了,定在原地一动不动。二人抬头向头顶的旗子望去。白旗上溅满了鲜血。见到这情景,他们更是恐惧。后来,他们怯怯地抬起眼睛,看了几次之后,渐渐露出了微笑。一想到他们手中高举着用鲜血染红的神圣的旗帜,他们感到一种奇特的,甚至莫名的骄傲。他们又继续前进。

20

一条小河构成了国界线,但这条河却看不见,因为沿河这一边修起了一堵一米半高的墙,墙上垒着专为泰国狙击手准备的沙袋。墙只有一处缺口,那里,有一座拱桥横跨小河,谁都不得再往前一步。有几股越南部队驻扎在河的另一边,但同样也看不见。他们的阵地伪装得很完美。毫无疑问,一旦有人胆敢试图越过桥的话,看不见的越南人就会马上向其开火。

队伍里的几个人靠近围墙,踮着脚尖攀上墙头。弗兰茨倚在两个沙包间的枪眼位置,试着向外张望。他什么也没看见,因为一名声称有权占有他所在位置的摄影师将他推了下来。

他转过身去。一棵孤零零的大树的枝桠上坐着七名摄影师,眼睛都盯着对岸,就像一群大个的乌鸦。

此时,走在队伍最前头的翻译将嘴唇贴在了一个漏斗形的大喇叭上,开始用高棉语向对岸喊话:这里有一些医生,要求能进入柬埔寨领土,提供一些医疗援助。他们的行动没有任何政治渗透意图,纯粹是为了人命着想。

对岸报之以一阵难以置信的沉寂。这死一般的沉寂,令大家不禁焦虑起来。只有照相机的咔嚓咔嚓声在这片死寂中回响,就像一只异国昆虫在鸣叫。

弗兰茨蓦然意识到伟大的进军到此为止了。死寂的疆界紧逼着欧洲,伟大的进军的空间只不过圈在了这个星球中间的一个小小的舞台上。那些以前拼命挤在舞台下的观众早就扭过头去,伟大的进军在孤寂中继续着,没有一名观众。是的,弗兰茨想,尽管世界冷漠,伟大的进军仍在继续,它变得激奋、变得狂热起来:昨日反对美军占领越南,今日反对越军占领柬埔寨;昨日支持以色列,今日支持巴勒斯坦;昨日支持古巴,明日又反对古巴;对美国总是反对的。但每一次反对的是一方的屠杀,每一次支持的是另一方的屠杀。欧洲在列队行进,为了紧跟所有事件的节奏而不落下任何一桩,步子越来越快。因此,伟大的进军最后变成了一支急匆匆飞步向前的队伍,舞台变得越来越小,直至有一天,将变成一个没有任何空间维度的小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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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译对着喇叭又把刚才的话喊了一遍。同第一次一样,回答的仍然是一片无尽冷漠的沉寂。

弗兰茨在观察。对岸的沉寂像一记耳光打在每个人脸上。甚至连打着白旗的歌手和那位美国女演员也不自在起来,不知如何是好。

弗兰茨突然感到,所有人也包括他自己,是多么可笑,但这种意识的觉醒并未令他离开大家,也没能在他身上激起一丝讽刺的意味。相反,他的心底涌起了一份对他们的无尽的爱,就像是对患上了不治之症的病人产生的那种爱。是的,伟大进军就要到尽头了,但这难道就足以成为弗兰茨背叛它的理由吗?他自己的生命不也是走到了尽头了吗?面对这群陪着勇敢的医生们来到边境线的人,难道他该嘲笑他们的表现癖吗?除了表演以外,所有这些人还能做些别的什么呢?他们还能有什么更好的选择呢?

弗兰茨是对的。我想起了那位在布拉格组织签名请愿运动、要求赦免政治犯的记者。他很清楚这种请愿运动帮不了犯人,其真正的目的不是为了真的就能释放那些犯人,而是为了明白仍然有人无所畏惧。他所做的也近乎是在演戏,但他没有别的可能。在行动和演戏之间,他别无选择。他惟有一种选择:要么演戏,要么什么也不干。在某些情况下,人注定要演戏。他们与沉默势力的抗争(反对河对岸的沉默势力,反对变成无声的窃听器藏在墙中的警察),是一个剧团向一支军队发起的战斗。

弗兰茨看见自己那位来自索邦大学的朋友举起拳头,在威胁对岸的沉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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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译对着喇叭第三次喊话。

回答他的还是沉寂,可这次把弗兰茨的焦虑突然激成了狂怒。他离那座隔开泰国和柬埔寨的桥就几步远,他的心中忽地充满了奔向桥的强烈欲望,要去痛骂上天,去死在机枪狂扫之下。

弗兰茨的这种突然的欲望使我们想起了什么;是的,他让我们想起了斯大林的儿子,他跃身触电死在铁丝网上,看见人类生存的两极近到了几乎相触的程度,以致贵贱之间,天使与苍蝇之间,上帝与粪便之间再无区别,他实在受不了。

弗兰茨不能接受伟大进军的光荣最终归结于行进者可笑的虚荣,不能接受欧洲历史的伟大喧嚣消失在一片无尽的沉寂当中,因而不再有历史与沉寂的差别。他恨不得将自己的生命投到那架天平上去,去证明伟大进军比粪便更重。

但无法作出任何类似的证明。天平的一头放上了粪便,斯大林的儿子将整个身躯投到另一个托盘之中,天平却纹丝不动。

弗兰茨没有去找死,而是垂下头,与别人一道一个跟着一个离开原地,登上汽车。

23

我们全都需要有人注视我们。根据我们生活所追求的不同的目光类型,可以将我们分成四类。

第一类追求那种被无数不知名的人注视的目光,换句话说,就是公众的目光。德国歌手和美国女明星属此列,那位下巴又长又尖的记者亦如此。他已习惯了自己的读者,在俄国人查禁了他那家周刊之时,他有一种置身于稀薄了一百倍的空气中的感觉。对他而言,谁也替代不了那种不知名的目光,他感觉要窒息了。而后的某一天,他终于明白,有人寸步不离地在跟踪他,窃听他的电话,甚至在街上偷拍他的照片。蓦然间,不知名的目光无处不在地伴随着他,他重又可以呼吸了!他是幸福的!他用戏剧化的口吻质问藏在墙中的窃听器。他从警察中重新找回了失去的公众。

第二类是那种离开了众多双熟悉的眼睛注视的目光就活不下去的人。那些不知疲倦地在组织鸡尾酒会和宴会的,就属此类。他们比第一类人更快活,因为第一类人若失去了公众,就会想象着自己生命殿堂的灯火全都熄灭了,而这种事在每个人身上迟早都会发生的。而第二类人却相反,他们最终总是能得到某种目光。玛丽-克洛德和她女儿就是这种人。

接下来是第三类,这类人必须活在所爱之人的目光下,他们的境况与第一类人同样危险。一旦所爱的人闭上眼睛,其生命殿堂也将陷入黑暗之中。特蕾莎和托马斯应归于此类。

最后是第四类,也是最少见的一类,他们生活在纯属想象、不在身边的人的目光下。这类人是梦想家。比如,弗兰茨就是。他来到柬埔寨边境,仅仅是因为萨比娜。汽车在泰国公路上颠簸,可他感到萨比娜久久地凝望着他。

托马斯的儿子也属于同一类。我就叫他西蒙吧。(能像他父亲一样,得到一个圣经中的名字,他准会高兴。)他所期望的是父亲托马斯的目光。因为卷入了签名请愿运动,他被大学开除了。经常与他来往的那个年轻女子,是一名乡村神甫的侄女。他娶了她,成了农业合作社的一名拖拉机手、一名天主教徒和一名父亲。他后来得知托马斯也住在乡下,这很让他高兴。命运使他们父子的生命变得相互对称!因此,他鼓起勇气给托马斯写了封信。他并不要求有回音。他只想要一样东西:那就是托马斯将目光投向他的生命。

24

弗兰茨和西蒙是这部小说的梦想家。与弗兰茨不同的是,西蒙不爱自己的母亲。从很小的时候起,他就在找爸爸。他差不多已经相信,父亲受到屈辱在先,而后才对他不公。他从不怨恨父亲,并且拒绝当母亲的帮凶,整天去恶意中伤托马斯。

他和母亲一起生活到十八岁。中学会考以后,他离家去布拉格求学。此时,托马斯已成了玻璃擦洗工。西蒙一次又一次地守候,就为了在街上能偶然与父亲相遇。但他父亲却从未停下脚步。

他之所以跟那位长着尖下巴的记者结交,只是因为这位记者使他想起了父亲的命运。记者没听说过托马斯这个名字。关于俄狄浦斯的那篇文章早就忘了,还是西蒙求他跟自己一起去见托马斯,劝托马斯在请愿书上签名,他才知道有托马斯这个人的存在。记者很喜欢这个年轻人,为了让他高兴,也才同意陪他一起去。

每当西蒙想起这次碰面,都为自己的怯懦而羞愧。他当时肯定让父亲不高兴了。相反,父亲让他很高兴。他清楚地记得父亲的每句话,且越来越觉得父亲在理。有一句话尤其深刻地印在了他的记忆中:“惩罚一个不知道自己做了什么的人,是野蛮的行径。”女朋友的叔叔曾亲手把一本圣经放到他手上,耶稣的话给了他强烈的震动:“原谅他们吧,因为他们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他知道父亲是不信神的,但这两句话的相似对他而言是一个隐秘的征兆:父亲赞同他选择的路。

收到托马斯请他到家里去的信时,他在乡下已经住了两年多。父子相见是亲切的,西蒙感到很自在,一点也不结巴了。他也许没有发觉他们彼此还没有多少了解。大约在四个月以后,他收到一份电报。托马斯跟他妻子一起被轧死在一辆卡车下。

这时,他才听说有个女人曾是父亲的情人,住在法国。他弄到了她的地址。绝望中,他多么需要有一只想象中的眼睛继续关注他的生命,因此,他时不时地给她写一封长信。

25

直到生命的最后一段日子里,萨比娜还一直不断收到那个伤心的乡下人写来的信。其中很多封从未曾开启过,因为她对故土的兴趣越来越淡漠了。

老先生去世了,萨比娜也就离开,到了加利福尼亚住下。越是往西,离波希米亚就越远了。

她的画卖得很好,她也很喜欢美国。但这仅仅是停留在表面。表面以下,是一个对她而言完全陌生的世界。这地下,没有她的爷爷和叔叔。她害怕自己被关进棺材,埋在美国的土地下。

于是,她立下了一份遗嘱,要求死后遗体火化,并抛撒骨灰。特蕾莎和托马斯死于重之征兆。而她却想死于轻之征兆。她会比空气还轻。据巴门尼德,这正是由负变为正。

26

汽车在曼谷的一家旅店前停了下来。没人再想组织召开什么会议,大家各自散成一伙伙,在这座城市里到处逛,有的去参观庙宇,有的去逛妓寨。索邦大学的那位朋友建议弗兰茨晚上跟他一起过,但弗兰茨更愿意一个人呆着。

夜幕降临,弗兰茨出了门。他一直想着萨比娜,感到她投在自己身上的目光。在这种目光的注视下,他开始怀疑起自己,因为他不知道萨比娜真正的想法是什么。这一次,这种目光使他陷入混乱之中。她不是在嘲笑他吧?她是不是觉得他对她的崇拜很愚蠢?她是不是想对他说,他也该像个大人一样行事了,既然她把自己的女友亲手交给了他,他该一心一意好好待她才是?

他试着想象那张戴着副又大又圆的眼镜的脸。他体会到自己与女大学生在一起是多么幸福。柬埔寨之行对他而言,突然间显得既可笑又毫无意义。说到底,他究竟为何而来?现在,他终于知道了。他这次出行,就是让他最终明白自己真正的生活,惟一真实的生活,既不是列队游行,也不是萨比娜,而是那个戴着眼镜的女大学生!他这次出行,是为了使自己确信,现实大于梦想,远甚于梦想。

突然,从暗处闪出一条身影,用一种陌生的语言冲他说了几个字。弗兰茨看着眼前的来人,目光中既有惊讶之色,也夹杂着同情。陌生人躬下身来,微笑着,不停地用一种很坚决的语气咕哝着。他在跟他说什么?他想这人是在请求他跟他走。那人一把拽着他的手,拖他走。弗兰茨心里想,准是有人需要他的帮助。他来到这里,也许是不为什么?可也许是被叫到这里救助某人的?

忽然,在那个咕哝的人身旁,又出现了两个家伙,其中一个操着英语,令他把钱交给他们。

此时,戴眼镜的女孩子从他的意识范围消失了。萨比娜重又盯着他。那个命运伟大、而又不真实的萨比娜,那个使自己在她面前感到无比渺小的萨比娜。她的目光落在他身上,带着愤怒,也表示着不满:他还要被欺骗一次吗?又有人想再次利用他的善心吗?

他猛地甩开那个紧抓着自己袖子的人的手,抽出身来。他知道,萨比娜一直欣赏他的力量。他一把抓住第二个家伙向他挥来的胳膊。他紧紧攥住这条胳膊,用一个完美的柔道动作,将那人从自己头顶上摔了过去。

现在,他对自己满意了。萨比娜的目光没有离开过他的身上。她再也不会看见他被羞辱了!她再也看不到他后退了!弗兰茨再也不是软弱和多愁善感的了!

看着这几个想玩耍他的天真的人,他感到一种快意的仇视。他立在那里,稍稍弓着腰,目光紧紧地盯着这几个家伙。可突然,一个重重的东西砸在他的头上,他旋即瘫倒在地。他模模糊糊地意识到,有人把他抬到了什么地方。然后他陷入了虚空之中。又感到重重的一击,他顿时失去了知觉。

过了很久以后,他才苏醒过来,躺在日内瓦的一家医院里。玛丽-克洛德正俯身在他床头。他想告诉她,自己不要她呆在这里。他想找人立即通知那个戴眼镜的女大学生。他只想着她一个人,不想别人。他想大声呼喊,自己不想要别的人待在他床边。但是他惊恐地发觉自己不能说出话来。他怀着无穷的仇恨盯着玛丽-克洛德,想转过身面对着墙,不要见到她。可他的身子动弹不得。他试着至少转过头去。但连他的头也无法再动一动。于是,他闭上双眼,不要再看见她。

27

死去的弗兰茨终于属于他合法的妻子,而他生前从来没有属于过她。一切事情都由玛丽-克洛德做主,她负责料理他的葬礼,送出讣告,定制花圈,叫人给她自己做了一袭黑衣,可实际上这是一件婚纱。是啊,对妻子而言,丈夫的下葬,终于成为了她真正的婚礼;这是她生命中的皇冠;是对她所有痛苦的补偿。

再说,牧师对此很理解。在坟墓前,他说到他们夫妻之间永存不灭的爱情,这份爱情经历了重重考验,一直延续到故人生前的最后一段日子,成了他得以在最后一刻回归的牢固的避风港。玛丽-克洛德请弗兰茨的那位同事在葬礼上也说几句话,他也不例外,对已故之人这位勇敢的妻子表示了特别的敬意。

人群后面的某个角落里,蜷缩着那位戴眼镜的女孩子,一位女友搀扶着她。她强忍着夺眶欲出的泪水,再加上服用了大量的药片,致使她在葬礼结束前突然全身抽搐。她弯下腰,捂住腹部,她朋友只得扶着她,离开了墓地。

28

一接到合作社主席的电报,他马上跨上摩托车上了路。他安排了葬礼。在墓碑上,他叫人在父亲的名字上方,刻下了这样一句碑文:他要尘世间的上帝之国。

他很清楚,父亲决不会用这种词句。但他确信,这句碑文恰正表达了父亲想要的东西。上帝之国指的是正义。托马斯渴望一个由正义主持的世界。难道说西蒙无权用自己的话,来表达父亲的一生吗?难道这不是自古以来所有的子孙后代都享有的权利吗?

迷途漫漫,终有一归。人们可以在弗兰茨的墓碑上读到这句话。这句碑文可以理解成一种宗教象征:尘世间生活的迷途之后,最终归于上帝的怀抱。而知情人都知道,这句话还有一种纯粹世俗的意义。再说,玛丽-克洛德每天都在唠叨:

弗兰茨,亲爱正直的弗兰茨啊,年过半百的危机他实在受不了,他掉进了一个可怜的女孩的爪子里!她甚至都算不上好看(瞧瞧她那副大眼镜,遮得几乎看不见脸)。可是,一个五十来岁的人了(我们都知道是讲他),竟然为了一块嫩肉出卖自己的灵魂。只有他自己的妻子才知道他为此吃了多大的苦头啊!对他来说,真是一场道德的折磨啊!因为在灵魂深处,弗兰茨还是一个诚实善良的人。竟然跑到了亚洲一个被遗忘了的角落,对这次荒唐、绝望的出行,又能做何种解释呢?他是到那里去找死。是的,玛丽-克洛德确信:弗兰茨是有意去找死。在他最后的日子里,他已经生命垂危,用不着再撒谎了,他想要见的只是她。他说不了话,但他至少用目光对她表示感激。他的眼睛在请求她的宽恕。于是,她就宽恕了他。

29

那些垂死的柬埔寨人留下了什么?

一张大幅照片,照片上那位美国女明星怀里抱着一个黄皮肤的孩子。

托马斯留下了什么?

一句碑文:他要尘世间的上帝之国。

贝多芬留下了什么?

一个披着一头乱蓬蓬的长发的忧郁的男人,用一种阴郁的声音说:“Es muss sein!”

弗兰茨留下了什么?

一句碑文:迷途漫漫,终有一归。

等等,如此等等。在被遗忘以前,我们会变为媚俗。媚俗,是存在与遗忘之间的中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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