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舜是一名将军,就具体官职来说,他是北西总兵,总管帝国北疆西半段的边事与军备驻防,因为皇帝对他赏识有加,他甚至还挂了右都御史的虚衔,封镇国公。
但唐舜现在有些想叛国了,不只是叛国,而且是背叛一直以来构成他的一切。
唐舜的父亲唐六是一名餐馆的伙计,口齿伶俐,会说点书。唐舜小时候,唐六常跟他还有街坊的几个小鬼讲那些骁勇的将军,叱咤的豪杰,讲得小家伙们眼中光芒四射,对江湖,对沙场充满了憧憬。虽然唐舜看上去对这些并没有那么有兴趣的样子,但当大人问起他的时候,他的回答还是,想当一名将军。
十年后,唐舜去北边打仗,又十年,一切如愿以偿。
伙计的儿子成了将军,放在这个世道都不是锦鲤变蛟龙,乌鸡变凤凰了,这是地上的沙子变成了天上的星宿!不过待到唐舜衣锦还乡的时候,全家已经死绝了,他娘去年得痨病死了,他妹子四年前让他那赌鬼丈夫给失手打死了,最窝囊的是他爹唐六,七年前帮赶路的客官拴马被马给踢死了。
而唐舜这些年的战友就更不用说了,北疆战事险恶,不似人间,绿色的大漠草丛间里净是尸骸腐烂形成的沼泽,灰色的岩原戈壁上皆是吸饱了鲜血的石砾,那些便是唐舜曾经亲密无间共赴生死的战友如今化作的东西。
这些年来陪伴唐舜的,除了那匹膝盖中过一箭,没法再上战场的的枣红马,便只剩下他的结发妻子齐霜。齐霜是齐员外家的千金小姐,幼时调皮,常女扮男装溜出家门和唐舜这些平民的孩子玩。因为一次意外,她的身份穿帮,被抓回了家去再也没被放出来过。唐舜那年九岁,立下誓言将来要娶她,气得齐员外差点派人打断唐六的腿。
唐舜十六岁从军离乡的那天,齐小姐从自家闺房的楼上跳下来,跳进了唐舜怀里,咬着唐舜的耳朵将那耳朵咬得鲜血淋漓,唐舜只听她说:“带我走”。于是二人便长驱着枣红马一路向北,再不回头。
到了北疆,唐舜去打仗,齐霜就在军中做饭,唐舜受了伤几日不醒,齐霜就守在他身边几夜不睡。军中弟兄都知道齐霜是唐舜的女人,并且也都爱戴他这个嫂子。有一次,在唐舜还是个大头兵的时候,一个外来的百户贪图齐霜的美色,想要利用职权将其玷污,被唐舜在众目睽睽之下宰了,后来问起来,全军上下的弟兄只说他是被北疆蛮子杀的,没提起唐舜半个字。
二人相濡以沫,耳鬓厮磨,就这么,十年过去。这十年发生了太多事情,这其中就包括帝国的旧皇驾崩,也不知是否是新皇受上天眷顾,他登基那一年正好逢上了北疆诸部粮食危机,陷入互相猜忌之中,新皇果断下令转守为攻,举全国兵力去和北边的蛮子死磕,战争打了三年,打得国内百姓家家户户没了余粮,行商富贾没了盘缠,也打得北疆诸部风声鹤唳,男丁十不存三,打得胡人小王子到了京城在殿前跪了三天三夜,并留在京城做人质,皇帝才应下与大漠王廷议和之事。
跟胡人打仗,一点儿油水都没有。胡人守着那么个空荡荡的大漠草原,财产无非牛羊,胡人对生活的依托,基本上都是来自于南边那个富饶的天堂,他们整天想着的是怎样杀进关内,因为那里有吃不完的肉喝不完的酒,睡不完的女人看不尽的繁华。
胡人的生活是有指望的,因为他们面向南方,帝国的将士们的生活则恰恰相反。他们有家不能回,守着无边无际宛如世界尽头的大漠,每天只能看着草木枯荣,鸦雀来去,他们终日食不果腹,以生离死别的悲伤充饥,而身体的饥饿比起精神的荒寂却显得微不足道,他们中有的人被胡人杀死,有的人被严冬杀死,更多的人则是被绝望杀死。
齐霜经常给临终的将士送行,敏锐如她能够一眼看出死的那人是死于什么;被胡人杀死的人有的被切成两半,有的被划开肚皮,有的根本不成人样子,这样死的人更多是带有一种血性傲气的,如同折断了獠牙的雄狮,眼里仍然充满凶狠,似是不知道自己死了。而死于冻伤的看上去就没那么好了,他们嘴唇半开,牙齿咬着舌头,双眼半睁半闭,硬邦邦,直挺挺,剖开肚子一看,里面全是上冻的草,宛如熄火的锅炉结上了一层厚厚的霜。
可最惨也是最令齐霜印象最深的,是死于绝望的那些人,绝望不像胡人看得见摸得着,不像严冬你伸手就能感知到,但是绝望最为可怕,因为它像一场没有征兆的瘟疫一样。
绝望症于冬春交际的时节为最频,死于绝望的将士眼睛是全黑的,没有一点白色,宛如黑黑的瞳仁充满了人的整个眼眶,不仅仅是眼睛,他们的整个人都仿佛失去了色彩,他们的肉体之中仿佛充满了孔洞,寒风一吹便会发出呜呜的哨声,令人难以置信这样的残破容器里曾经存在灵魂。
当然,实际并非如此,它只是给齐霜这样的感觉。这些死去的将士们面容实际十分安详,像是做一场美梦,又像是终于从漫长的噩梦中醒来。
每当绝望症袭来,军营里顺着营寨篱笆往往会齐刷刷摆满长长一排盖着破布裹着草席的尸体。
军队高层对这种灾难的解释是,这是恶毒的巫蛊之术,是胡人中的萨满给我军下了降头!借此举行一番祭祀英灵的活动,来鼓舞一番士气,让他们重新坚定自己的意志...至少让一片泥潭的人群活动起来,不过效果只能说聊胜于无。
唐舜也曾一度染上过绝望症,但不知道为什么没死成。兵士们都说,多亏了有嫂子呵护,唐将军才能安然无恙。但是齐霜最为清楚,绝望症无方可医,一旦染上就必死无疑,并不是靠什么呵护与关怀就能够治好的。
或者也可以这样说,齐霜并不相信唐舜对自己的爱与留恋,能够克服绝望。
唐舜作战并不是最英勇的,杀敌不是最多的,战功不是最显赫的,人情世故不是最熟络的,但他是活得最久的。战争结束,皇帝要封赏功臣,能接赏的竟只剩下了唐舜一人,皇帝似是对这些死去的将士们心中有愧,将唐舜从头顶封赏到脚趾,将他推为整个国家的英雄。
那天,唐舜被传唤至金銮宝殿上,整个国家的权臣恭敬地列着队站在御座两侧,他们大多形容枯槁,眼窝深陷,尽管都尽力在使自己看起来炯炯有神,仍像是老弱病残组成的炮灰兵团。唐舜睥睨了他们一眼,随后径直走到皇帝跟前,一动不动,就在那盯着皇帝,仿佛是在观察与分析未知的物种。
群臣哗然!
身为一方手握军事重权的封疆大吏,面向当今圣上,自己的主君,不拜不跪,甚至连声招呼都不打!于是唐舜两侧那支老弱病残的军队一瞬如同枯木逢春一般,他们眼里充满了亮光,嘴上叽叽喳喳地像嗷嗷待哺的喜鹊崽子,口上叫嚷着着诸如“斩了他!”“斩了这逆贼!”“造反啦!造反啦!”的话语。
皇帝抬起一只手命令群臣肃静,并亲自走下金黄色的阶梯,走到唐舜跟前为他整理衣襟,并宣读了封赏的诏书。唐舜则是全程木讷地听着皇帝的宣读,待到他宣读完毕,也什么都不作答地杵在那儿。皇帝叹了口气,拍了拍他的肩命人送他回去了。
史官把这一段记载为,唐舜因为北疆战事劳民伤财,死伤众多对陛下心存怨言,而陛下则宽宏仁慈地原谅了唐舜的殿前无礼,事后邀其出游,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令唐舜感服,成就了一段君臣佳话。
事后皇帝当然也有邀游唐舜,不过并不是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而是邀了他去听戏——美其名曰听戏,实际上是喝花酒。
皇帝自是知道唐舜这是怎么了,他没上过战场,但是宫里的一些家乡遥远的嫔妃偶偶会出现这样的症状,随之传染给其他嫔妃。皇帝请来宫里的太医为他们看,太医束手无策,最后是南方夷洲来的方士告诉皇帝,妃子们这症状叫做绝望症,本来无药可医,但是陛下英明神武,龙气傍身,只要为妃子们引渡龙气便能将她们从鬼门关拉回来。
至于龙气具体是个什么东西,怎么引渡,那方士没说,只是对着皇帝挤了挤眉,皇帝立刻心领神会,开始为罹患绝望的妃子一个个引渡龙气;有的渡一回就好了,有的则需要渡上十回八回。有个从西域和亲来的妃子,体态娇小,婀娜翩翩,远远看去像随风舞动的轻纱,虽然语言不通,且总是神情忧郁,难见一笑,仍然深得皇帝的宠爱。这次绝望症发作,她也是症状最重的一个,皇帝接连半个月为她引渡了上百次龙气,才得以将其救活。
而救活以后的她也就像唐舜现在这样,呆板木讷,再不曾对皇帝做出任何逢迎,并非是丧失了智识,也并非是被勾走了魂魄,只是单纯变得对世间万物都不在意了起来。
皇帝可以容许这样的嫔妃,但是无法容许这样的臣子,对于皇帝而言他们是家里供玩赏的猫和田里用来耕地的牛;更何况他还打算将唐舜当做重要的宣传工具,这直接关系到他在史书上到底是一个英明神武,文治武功庇荫万代的圣君,还是一个急功近利,为了战事陷将士万民于水火的昏君。
所以皇帝又求助于那方士,那方士先是做出有些为难的表情,在皇帝赦免他的冒犯后,方士扭扭捏捏地说:“禀皇上,唐将军这样的症状,乃是主体之人格之缺失,若期冀其康复,唯有让其在安静的环境中缓慢修养,让其在日常的柴米油盐中逐渐被唤醒...只是,这样恐怕并不合皇上的心意...”
“那是自然,朕要的是一个威武的将军,盖世的英雄!一个能与朕一同千秋万代名垂青史的英雄!他身上可是背负着牺牲数十万将士的意志,天下万万黎民百姓的意志,还有朕的意志!所以他必须威武起来,必须在边关只要是站在那里就让胡人不敢来犯!”
于是,方士告诉了皇帝另一个法子。
是夜,皇家御用的怡春园中,小桥流水,碧绿嫣红,长长的檀木走廊两侧挂满了朦胧的花灯,百十个姑娘们穿着各色的薄衫,赤着脚在走廊外的卵石地上游走浮动,犹如池中的金鱼,迷路的燕雀。空气中悠悠传来熏香的味道,耳边能听到呢喃般的曼妙歌声,一切的景观都经过了精心地编排与塑造,为的就是让游赏其中的人体感自己置身梦境,以摘下白日里戴上的身份面具,纵情享乐。
皇帝与唐舜并排坐在走廊尽头的一扇屏风后,屏风那头,伶人正在用软糯的腔调咿咿呀呀地唱着曲目,那声音比起唱曲儿,不如说是在求欢。皇帝刚刚喝了点酒,眼神有些朦胧了起来,他看向一旁的唐舜,依旧端坐在那,表情甚难察觉到变化。
“唐爱卿,朕听说你虽然已有妻室,但是尚未纳妾,并且十年来膝下无子?”皇帝故意装作醉醺醺的姿态问道,实际上他比表现出的清醒得多。
“边关战事险恶,我没有儿女情长的余裕,另外霜儿对我甚好,我不能负了她。”唐舜没有看向皇帝,自顾自地说道,但皇帝似乎从他身上感觉到了一丝感情波动。
皇帝重重地拍了拍唐舜的肩膀“嗨呀!我们男儿生于天地之间,那岂是一两个妇人能够消受的?更何况爱卿你,你可是顶天立地的男人!像你这样的人...像你这样的人不纳几个偏房,一天睡一个不重样的女人,那岂不是让天下男儿难堪?”
随后不等唐舜回应,皇帝便拍了拍手,屏风那头妩媚的腔调骤然停止,过了一会屏风的后面钻出来一个瘦削娇小的身躯,正是刚刚唱戏的人,她画着很浓的面妆,却依然看上去清新素雅,她身材矮小瘦削,不及唐舜胸部,戏服披在她身上显得松松垮垮,像是随时会滑下来令其春光乍泄一般。
唐舜看着面前宛如幼童一般的少女,表情微微有些僵硬,皇帝看着他得意地笑了笑,随后做了个手势,命人起驾回宫了;唐舜慌了,想要跟上去,却发现他的身体纹丝不动,连想要抬抬手都困难无比,很显然,他被人下了药,可明明他今夜滴酒未进...
是熏香。唐舜突然想道,他们在熏香里下了药,而酒里则放了解药,这是皇帝精心设下的局...但是...为什么?
唐舜这样想着,那娇小的伶人已然爬上了他的大腿,她稚嫩的笑容令唐舜心头一紧,牙关咬出了血,然而下一秒他的口中血腥味便荡然无存,取而代之的是一阵带着温度,沁入骨髓的花香,那花香顺着味蕾抵达咽喉,最终沁入唐舜的每一滴血。
那一夜,唐舜在天国与地狱之间徜徉,他既生不如死,又仿佛脱胎换骨。
方士向皇帝提出的另一个法子,是真正的巫蛊之术,用七七四十九名处子炼制一名媚态万千,同时绝对忠诚于皇帝的死士,再让那死士与唐舜媾和,如此这般,死士的人格便会覆写在唐舜的人格上,唐舜便会如同奴仆一般对皇帝恭敬与忠诚。
第二天,看着终于匍匐着跪在自己面前的唐舜,皇帝心满意足地笑了。
皇帝依然派唐舜去坐镇北疆,在外人眼里,唐舜一直是那个沉默寡言,谨慎认真的唐舜,但是齐霜的眼中唐舜比以前更加冰冷,更加不像一个人了。
这天,唐舜巡视边关,夜宿烽火台。那晚,北边有人欲使轻功闯关,被守夜士兵用弓箭射中后坠落,巡逻士兵打着灯上前照看,才发现竟是一名女子。
那女子一幅北疆风情打扮,手脚套着数枚金镯,身着一袭红色的罗纱裙,栗色的头发犹如散发着太阳味道的布匹,她双眼紧闭,长长的睫毛微微颤抖,浑身香汗淋漓,像是刚刚逃脱了一场豪雨,一支箭矢贯穿了她的左肩,令那里绣上了一朵牡丹。
唐舜注意到,女子的肚脐上镶着一颗璀璨的红宝石,宝石周边用银烫着一截长长的树枝,树枝上挂满了细碎的小花,唐舜认得,那是杏花。
有一次他与伙伴们在大漠行军,看到过一处山坡开满了杏花——就在这方圆千里全无生息的大漠之中悄然地盛开着。虽然哥几个筋疲力竭,也绝没有什么文思雅兴,但还是被最简单最野蛮的情景给打动,几个兄弟一下子哭了,想他们的老娘,他们的媳妇,想他们最后能不能活着回去;结果出了杏花林就遇上了胡人的大部队,唐舜一行与其死战最后战死半数,唐舜本来挺想把死掉的弟兄埋在杏花林里的,然而急行军是没有掉头的道理的,因此只好将他们一把火烧了。杏花林里,唐舜偷偷拽了几截杏花的枝条,打算回来的时候送给齐霜,最后他还是选择将这些花枝扔进火里,让花瓣的灰烬随着往生的人们一起飘向天国。
很显然,此女应当与大漠王廷有着不小的干系,唐舜命人好生照看此女,等她醒转后自己再亲自审理。可唐舜刚刚睡下,便听到卫兵跑来报信,说那胡女醒来了,不但醒来了还大吵大闹,指名道姓地说要见唐将军。
“等等,她会说帝国官话?”唐舜更加笃定对方的身份一定是王室成员,并且很有可能是一名王女,对于要见自己这点,唐舜倒没有很意外,作为北疆的最高责任人,皇帝树立起的偶像,他的名声已经是关内关外无人不晓了。
虽然才刚入秋,北疆的夜已然开始有了透骨的悠寒,唐舜披着大氅面向那胡女,正要开口,那胡女竟不顾阻拦,踉跄地冲到唐舜跟前,一只手放在他的脸上,她率先开口道:“可怜的男人,让你久等了,我是来拯救你的。”
胡女名叫木华黎米娜,是大漠王廷的王女,在京城做人质的小王子是她的弟弟。据她所说,她此次入关只为救一个人,这个人便是唐舜。
“唐舜,我没见过你,却比这个世界上任何一个人都了解你,比如,你喜欢画,对吗?而且并不是普通的画,而是西洋画,西洋人画的那些就像是真的的画。”
昏暗的审讯室里,左肩缠着绷带的米娜睁着骨碌碌的大眼睛,缓缓说道,她一边说一边盯着唐舜的瞳仁,盯得唐舜居然心里生出一股怯意。
他确实见到过一次西洋人的画,那画挂在皇帝的寝宫里,画上描绘的是海上城市的落日,落日为尖顶的房屋与塔布下红光,被漾动着波纹的水面揉搓折叠,流光溢彩。远处隐隐见到帆船驶来,他甚至能听到纤夫在用异国语言喊着号子;他盯着那画出神,久久难能出声,就连皇帝唤他也没听到一样。他,从来没有见过如此奇妙的东西,那感觉,就好像此时此刻他面前的胡女带给他的感觉一样。
他也看着米娜,没有回答她的话语,胡女也无所谓他答不答话,就那样一个劲自顾自地说下去。
“你,从来都不喜欢打仗,你不喜欢那些粗鄙庸俗的兵士,不喜欢战场上的苦楚,不喜欢万人敬仰的武将,不如说你的内心深处憎恶着一切暴力。”
“但是,你也不喜欢书生,你认为他们读的圣贤书不过是死掉几千年的老东西流传下来的狗屁,他们吃着民脂民膏行着龌龊之事,毕生有所长进的不过都是尔虞我诈,勾心斗角,他们是国家的蛀虫,垃圾中的蝇蛆。”
“你最不喜欢的是那些百姓,你觉得他们宁愿世世代代忍受着压迫与贫苦,忍受着亲人接二连三为特权殉葬也甘愿居于弱者之席,以弱者为理由逃避思考,逃避背负风险,承担责任,就像你自己一样。”
“你从降生的那天起,就从未喜欢过你周围的一切,直到现在也是如此。”
“你是否,时常会思考,将来的你会在哪里?或许你会和你的夫人生下儿女,他们享受你的庇荫,继承你的衣钵,与别人谈论的时候,你是他们的骄傲;或许你会继续辅佐你们帝国的皇帝,你与他都还年轻,他好像要推行新政不是吗?你和他在各自的领域都大有可为,史书会铭记你们,天下的读书人会学习你们的事迹,会引用你们的言行来劝谏君主;又或许,你急流勇退,向皇帝告病还乡,养几只鸟,几条鱼,几只蝈蝈,几只猫,就这么虚度光阴,数着每一天的长短老去,也不失为一种生活。”
“但是,这些就是你想要的么?这就是你想要成为的自己么?你是否发现了,不管你怎么选,你的人生能选择的道路已经不外乎那么几条路了,就好像一切从一开始就已经注定了,你不过是个在演一出戏的戏子。”
唐舜抬起头盯着名为米娜的胡女,一种非常,非常奇怪的情绪从心中的最深处一点点浮现,就像是刀刃上凝结出的水珠一样,他不知道这样的情绪从哪里来,他只发觉它们越积越多,最后,无数的,铺天盖地的,仿佛要淹没一切的情绪,从某个地方,喷涌而出。
他回想起那个无比久远的二十年前的下午,当他的父亲咧着那一口豁牙背着阳光对着他笑,问他将来想成为什么;他,也说不清楚,不如说他最大的想法是,未来的事情现在来决定,这真的好吗?我的未来不应该是充满着无限的可能吗,比如那天上的星宿,我想成为天上的星宿,看看这个人间是什么样子,看看人们一天到晚奔波到底是为了什么,看看他们最终会去向何处。
可他见其他小朋友都回答的是将军或宰相,他便也回答了,他想当一名将军,一名征战沙场,建功立业的将军。
“好,我唐六的儿子一定有出息去成为那万户侯!”唐六一拍大腿,仰天大笑,心里却有些苦涩。
将军啊,将军好啊!不然呢,和他爹唐六一起在餐馆做个伙计吗?
再之后,唐舜将来要去当兵好像就成了板上钉钉的事情,家里有肉,父母与妹妹便都让给他吃了,让唐舜长成了一副健壮高大的身板。那天,齐小姐从楼上跳下来,唐舜先是感到一阵震惊,震惊于一名女子居然有胆魄做出这般的决断,震惊之后则是莫名其妙,莫非他真的是把自己幼童时的戏言当真了吗?
可他又转念一想,自己想要从军当将军的说辞又何尝不是戏言,他现在却也是一身戎装准备奔赴战场了。从始至终,他都没有想做的事情,却随着年龄的增长被一股力量强行推着一步步前进,容不得他做出选择。可是,眼前这个目光中噙着泪却无比坚定的少女,她做出了选择,那自己为何不带她走呢?
于是,唐舜带着齐霜策马而去,一路上唐舜没有碰齐霜一根手指,但是到了北疆军营前,齐霜却主动把身子交给了他,她说,这之后就不知道会怎样了,但我绝不会后悔我的选择。
后来,十年时间无比漫长又恍若一瞬,他的自我在这十年间,自我就仿佛流沙之塔一般一粒粒地溃散,最终对任何事物都再提不起兴趣。他有自己的思想,小到花鸟鱼虫,大到江山社稷,他的思维如同废弃庭园中的春色一般,杂乱而狂野,生命如同爆炸一样在其中每时每刻每秒迸发,但是他的口却如同锈上的铁门,再放不出半点春光出去。
他不愿开口,也不想开口,他觉得与周围的人开口是极其无力的,他们无法理解自己,自己与他们再无任何话想说。
但是齐霜一直试图为他分担烦忧,军中的将士们也常感觉与他有隔阂,他不得不对他们说那些自己应该说的话,而不是自己认为的话。
后来,他终于得到了一个不用说话的借口,那便是绝望症。扮演绝望者对他来说没什么难的,因为某种意义上讲他早就绝望了,只不过不知为何一直无法死掉罢了。
再后来,他去面见皇帝,皇帝给他下了蛊,让他做自己的狗,这下他连伪装自己的思想都不需要了,他本以为他将就这样无言地,在麻木之中度过一生。
可是,此时此刻,面对这眼前的胡女,他有很多,很多的话语想和她说。
他无比费力地张开了自己那锈上多年的双唇,嘴里一阵酸涩,他用嘶哑的声音:“那...我到底该怎么办?”
“你愿意和我一起去死吗?”
米娜从凳子上站起,双手撑起桌子,用脸贴着唐舜的脸,露出了有些癫狂的笑容。
面对着她的唐舜,只觉得那笑容就好像亿万颗死去的星辰变为了亿万朵洁白的杏花,飘洒入满月之下的流淌的大江之中。
“可是,皇上给我下了蛊...”
“那种迷信的东西,皇帝小儿信,难不成你也信吗?”
唐舜和米娜一起逃了。
他未必爱上了米娜,但他被米娜说服了,米娜给他的感觉太过陌生而特殊,以至于他将米娜认作了他那扇早已关上了的装满新世界无尽风景的窗。
一开始,米娜带着他周游世界,湘西的瀑布,云贵的山石,辽东的大雪。他们看的尽是唐舜没有看过的东西,他们甚至跟随着商队穿越沙漠,去到了欧洲,去看那里高高的教堂,看金发碧眼的洋人,看画里的那座海上的城市。
唐舜永远也不会忘记,那画中的千帆真的缓缓开始向自己驶来时的震撼,那晚,米娜近乎裸体,双手合十,只裹着一缕轻纱在画里的夕阳之下起舞,迟暮的阳光从她的背后打过来,她的身姿在即将到来的夜晚中一片晦暗,犹如深空中吞噬光亮的眼。
最后,他们回到了北疆,回到了大漠。他们临走时曾在远离大漠王廷,远离帝国边境的一处僻静之所盖起了一座简陋的木屋,花费了好长时间松动与调理贫瘠的土壤,并在周围撒上了许多花草与农作物的种子,从欧洲回来的时候正值春天,那个僻静的小天地炸裂了,远远看去,就像一团正熊熊燃烧向四面八方侵掠的绿色野火。一百种不同颜色的花如同他们度过的一千个耐人寻味的夜晚,小木屋的墙壁上,门柱上,栏杆上,被藤蔓勾连牵挽,过往单调呆板的木头之上,居然也开出了数不清的花朵。
他们在这里隐居,共同度过悠长的岁月,他们从海外带来了很多画,很多书,唐舜开始学习西洋的语言,西洋的绘画技巧,他将住处周围五颜六色的花草碾作颜料,他画这座翠绿堡垒一般的小房子,画大漠莽苍,画米娜风情万种的身段。
有的时候,他也会想起齐霜,想要再见她一次,就提笔试图去画她,可每次刚刚画上了一笔,就被米娜知道了他要画什么,随后按住他的手,微笑地摇了摇头。
唐舜一度认为,这就是自己的选择,他选择了米娜而不是俗世本该与自己相伴至死的一切,他将与米娜在永无止境的未来之上永不停息地狂奔,将绝望远远地甩在后面。
但是就结果而言,他错了。
唐舜逃走四年后的一个清晨,米娜失踪了,留下一封信:
【唐舜,你真是一个可悲的男人,就像这个世界上绝大多数伟大的男人们一样可悲,你以为你得到了自己想要的吗?不,我来告诉你,你所耽溺的一切,只是我为你制造的一场幻梦。皇帝是一个高明的政治家,但他还是太年轻了,他懂得该做什么但是手段还是太过稚拙,他对童女感兴趣,就以为派一个最骚的童女便可以掌控住你,却不知道你真正想要的是什么。而我知道,你想要什么,我还可以告诉你,你想要的东西并不特殊,所有不为生活所迫的男人都会在心底索求这些,他们索求这些,却不愿意迈出一步,不愿意打破安逸,不愿意承担责任,因此我几乎不需要花费功夫,只需要稍加调查,便可以精准地猜准猜中你心中所想的每一个字。
可你知道吗?这个世界上,没人能给得了你这种渣滓你想要的。
你认为我就是你命中注定想要的东西,你认为你终于掌控了你的命运,但,与你的见面,对你说的每一句话,做的每一件事,都是经过我精心策划编排的结果,这是我为你下的蛊,真正能令你任人摆布,遭逢厄运的蛊。
我恨你。
我不但恨你,我还恨帝国的每一个人,恨你们的穷兵黩武的狗皇帝,恨你们大腹便便的文官,恨你们狂妄自大的武将,恨你们粗鄙淫邪的士兵,恨你们的在富饶中愚昧的子民,他们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满我族人的鲜血,你们以为住在南方的富庶之地就能够自诩文明?文明就是杀光我们的男人,辱尽我们的女人,烧光我们的牧草让我们连放牧的地方都没有,还要高高在上地一口一个蛮夷?文明就是你们每年死于自相残杀,内斗互害,层层盘剥的人口是我们杀你们人的十倍不止,却要把国家一切的积贫积弱都要算到我们头上?
我呸!你们这个懦弱,腐朽,堕落,言行不一,不敬苍生,不爱百姓,不尊友朋,不慕德行的民族,就应该亡族灭种!就算我大漠王廷不亡你,天若有眼也必然要亡你!
好了,唐舜,看到这里你一定很惊讶,你迫切地想要一个答案,你迫切地希望是不是有什么误会,是不是还有什么挽回的余地,那么就让我再一次郑重其事地告诉你,我,大漠王廷王女木华黎米娜,从来就没有爱过你,并且发自内心地认为与你在一起的每一刻每一刹那都令我恶心,当你拥抱我的时候,你只感觉到我在发抖,但你能看清楚我的表情吗?我在压抑因为对你厌恶而产生的干呕,可与此同时我又无比兴奋,兴奋于这一天到来时你究竟会是何种心情?
那么,唐舜,或者说,我亲爱的夫君,现在,你愿意和我一起去死吗?】
信的字体一开始十分工整秀丽,就如同昨日的她依旧站在唐舜面前,带着她那往常那太阳般的微笑,可越写到后面,那字也便越发癫狂,歪斜,最后完全扭曲成了胡乱飞舞的符号,就如同她的笑越发扭曲狂乱,脸上的肌肉抽搐到了人不可能达到的角度,最后整张脸都崩坏碎裂掉了一样。
唐舜感觉到很热,他仿佛被坠落于大地的太阳击中了,一向思维敏锐的他此时无法进行任何哪怕是一寸的思考,他在他们一同度过数百日夜的小木屋中枯坐了好久,枯坐到夕阳西下,群星布满夜空,才站起身来。此时他的心中只有一个念头,去大漠王廷,去大漠王廷将一切问个清楚!
他抢来了一匹骏马,日夜兼程来到了大漠王廷,却发现那里的军队已经排兵布阵,列队整齐,马上就要向着南方开进。
胡人见到唐舜,一口一个驸马地叫嚷,按照米娜之前的说法,作为唐舜逃离帝国的代偿,她也会切断一切自己与大漠王廷的联系,很明显,她撒了谎。
但现在这些已经不重要了,唐舜唯一关心的是...米娜到底在哪?
“禀驸马,王女殿下正要前去做一件无比伟大,亦无比壮烈的事情,她此去十死无生,但功在千秋万代。此事关乎我大漠王廷国运,即使是驸马您,我们也不能透露。”
一名梳着帝国风格发髻,看上去十分斯文的胡人用流利的帝国官话回答唐舜。
“开什么玩笑,我们一起生活了四年,四年啊!她到底有什么事情要瞒着我!”唐舜咆哮道,说这话的时候全然没有考虑自己和齐霜一同生活了十年。
“不过,王女殿下还说...若您执意要见她的话,不妨亲自南下找她,说不定能够遇见,她为您准备的东西...”
听到这里,唐舜不再说话了,他恢复了往日那个沉默寡言的他,他决定,跟随胡人大军南下,找寻米娜的消息,最好能在米娜做出什么事之前拦下她。
大漠王廷的宝库之中有一身戎装,是根据他当年与王廷作战时所穿的那身铠甲仿制的,只不过刷成了胡人军队的颜色,他披上那铠甲,神采一如往日,周身散发的凛然杀气令身边的胡人不自禁心中一寒。
马厩之中,有一匹高大俊朗的枣红马,那枣红马脾性暴烈,几个胡人拉都拉不动,一见唐舜,却又安静地坐下打着响鼻,就好像当年陪伴唐舜征战沙场的那匹故友,还尚年轻时的模样。
唐舜提起长枪,骑上那枣红马,此外,他还为自己打造了一副铁面具,以防在南下时被认出身份。他被委任率领一队胡人轻骑,这队轻骑名义上是保护他,实际上也为了监视他。
唐舜已然无所谓这些,他只想快点,再快点,无论如何都要见到米娜,见到她后问清楚一切,哪怕是绑也要将她绑回来,他日夜马不停蹄,他身下的那匹枣红马也甚是争气,将胡人大部队远远地甩在了后面,令跟着他的胡人轻骑所乘的马纷纷口吐白沫,四肢松软。
然而,就在快要到达帝国边塞之际,就在那片他当年见到的杏花林下,于那洁白的杏花雨中,唐舜遇到了,另一个面具人。
那人就如同镜像的自己,他同样戴着面具,同样手持长枪,穿着与自己一致的盔甲,甚至胯下骑乘的也是一匹垂垂老矣的枣红马,那马吭哧吭哧地喘着粗气,脚跛着亦步亦趋,眼睛一片浑浊,似是得了白内障。
那一人一马疲态尽显,身上皆有斑斑血迹,似是刚刚经历过一场厮杀,可是当他们见到了唐舜,又瞬间杀气毕露,挥舞着长枪招招致命地朝着他杀来。
对方的杀招虽然看上去经历过几年的锻炼,但仍然欠缺力道与火候,在唐舜眼里破绽百出,唐舜不想与同胞厮杀,掉头欲走,可对方穷追不舍,唐舜的枣红马虽远比对方的老马精壮,可也经历了一番劳顿,无法再像往日那般跑得虎虎生风,于是唐舜无奈,他心一横杀了个回马枪,一枪捅穿了对方的喉咙。
那人跌落下马,唐舜忽然感到心头一悸,随后他张开嘴,发出呜啊,呜啊的叫声。
赶路的疲劳与找寻米娜的急切让他丧失了判断能力;以至于这人的装扮如此可疑他却丝毫没有确认的想法,以至于那匹枣红老马正是与他十年共度生死的战友他却未能认出。
他连滚带爬地摔下马,踉踉跄跄地冲到那人跟前,摘下他的面具,齐霜冰冷的面容就那样陈列在他的面前,唐舜逃走时,她还颇留有几分少女的风姿,如今她的这张脸上已然布满了皱纹与伤痕,两鬓,一片雪白。
原来,在唐舜逃走后,皇帝大怒,他亲自召见了齐霜,并给了她两个选择。那是一匹白绫与一枚虎符。
选择白绫,唐舜便是外通胡人的叛国千古罪人,齐霜作为他的夫人,也要为他愚蠢的行径陪葬。
选择虎符,唐舜便是被胡人用奸计掳走的忠臣,齐霜作为他的妻子,要咽下丧夫的悲痛,继承夫君衣钵,代替他坚守国门,日复一日等待机会将夫君夺还。
齐霜面对皇帝,一言不发地行完了大礼,随后,起身,拿起了虎符。
白色的杏花雨,依然不疾不徐地从树上飘落,灰蒙蒙的天空之上,苍鹰在天空盘旋,寻找着被遗弃的羔羊与马匹。唐舜抱着齐霜鲜血淋漓的尸体,仰天长啸,他的哭嚎一声比一声凄厉,又都湮没在了风里,最后,他的声带破碎,随着鲜血被一口喷出,他自此再无法发出任何的声音,成了个真正的哑巴。
那天晚上,唐舜梦到了齐霜,他本该在半夜惊醒,但是就好像齐霜不允许他醒来一样,他一直与梦中的齐霜共处到了晌午才睁眼。
梦里的齐霜对他说了这样一番话。
【舜,我随你出逃的那一天起便下定了决心,无论你遇到什么样的事情我都同你一起面对,无论岁月荣枯,无关青丝白发,因为我逃避了作为齐家小姐出嫁的责任,我就有作为唐舜妻子与他共进退的责任,这是我的选择,我会将这条路贯彻下去,与你无关。
而你,一直在逃,可你又能逃避到何时呢?我知道你心中的忧郁,但我,你那些弟兄们,乃至于天下所有的活物,谁有没有那样的忧郁呢?这就是活着,而活着就要承受这些。
现在我死了,你便也迟早有一天要背负起责任,因为你只要还逃避着你的责任一天,你的每一个晚上都会因为梦到我而辗转反侧,焦灼不堪,这便是我对你的诅咒。】
从那以后,再没有人见过唐舜。
那一年五月,大漠王廷王女木华黎米娜潜入帝国,易容混入宫中成为宫女,不日便将皇帝蛊惑,命其侍寝,而后,趁皇帝松懈之时,用藏在自己腹中的短刃划破了皇帝的脖颈,其后被冲进寝宫护驾的侍卫诛杀。
同年六月,大漠王廷率领在北疆养精蓄锐已久的最后的精锐杀向帝国,攻破了因为没有了唐舜坐镇,四年来积贫积弱的北疆防线;随后一路杀向京城,帝国朝廷逃往南方,拥立七岁的新皇登基,一时间与大漠王廷隔江而望。
十月,由于冬天的临近,盘踞东北的各部落安分了下来准备过冬,帝国辽东区域守备压力减轻。辽东总兵李松柏遂抽调出一支铁骑部队回援朝廷,辽东铁骑骁勇无双,军事素质远非胡人军队那样的散兵游勇可以媲美,他们从北部杀来,与自南北归的帝国官军以掎角之势反攻京城,重创尚未休整完备的胡人,又将他们赶回了大漠草原。
至此,史称妖姬之乱的历史事件彻底宣告终结,在当时,它确实给帝国造成了无比重大的影响,但是若把时间线拉长,它也不过是在历史的长河中翻起的一朵浪花,帝国的国祚在这之后又长存了一百多个年头,直到内部的腐败彻底将整个国家侵蚀殆尽,使其化为一抔黄土。
妖姬的计划确实环环相扣,精妙绝伦,堪称诡谲。她有智慧,有觉悟,能隐忍,还不惜以身入局。然而她也太过天真,居然认为以自己的力量能够撼动偌大无比的帝国,认为杀死了一个皇帝帝国的皇权便会就此终结。
但也有可能,她比任何人都清楚这一切,但尽管如此,还是要明知不可为而为之。
唐舜一直逃到了七十岁,这些年他在颠沛与困苦中苟活,却又没有去死的勇气,最后,他在一艘远洋航船上病逝了,这些年来他每晚都在梦中被米娜与齐霜冷冷地盯着,他想冲上去触碰二人,却无法触及分毫,如同他那幼稚的梦想一样。
那艘船名义上是开往新大陆的航船,实际上帝国根本没有能造出去往新大陆船只的技术,那不过是为了哄骗得了瘟疫的人们的隔离船。
船只驶离岸边十几里后便停止了航行,唐舜直到死还以为自己就将要见到新世界了。
尾声
在某年春天,唐舜与米娜来到过这片杏花林写生,米娜在杏花雨之下起舞。唐舜则将此情此景收入了画里,这是米娜最喜欢的一幅唐舜的作品。它用的分明是西洋画那种真实细腻的笔触,画出来的内容却不似在人间,画面简洁,单纯,明艳,纷飞的花瓣之间米娜的身影若隐若现,若说她存在,她看上去也不过一团花瓣搅起的幻影,若说她不存在,她又切切实实在画中留下了痕迹,她的下一个舞步在风中就仿佛呼之欲出。
画里的她,好像也去到了她自己无论如何也永远去不了的地方,一个可以逃离一切的地方,就像这杏花林,明明是这广袤大漠中的一块小小瘢痕,却仿佛隔绝了一切憎恶与仇怨。
但,那也只是仿佛,这杏花林再美,终究是与大漠连在一起的,而大漠与帝国连在一起。
米娜在易容前往京城之前,曾经在杏花林中等上了三天。如果三天之内唐舜能够找到她,她便应下自己的承诺,随唐舜一起去死,再不去管什么皇帝老儿,与大漠王廷,她不再是什么狗屁王女,和那个不再是什么狗屁将军的蠢货,就这么一起肩并肩地躺在林里,想象着着大海潮汐的吞吐,让身体如同大海的潮汐一样将体内的血液排干;它们会成为大漠中杏树们的肥料,成为大漠中杏树们的一部分。
而就是在那片杏花林前,距离米娜并不遥远的地方,唐舜在遇到她之前,先遇到了命运。他在这里面对了过去的自己,他在这里亲手杀死了齐霜。米娜就听着那个男人一声一声哀怨凄厉的咆哮,那咆哮在空旷的大漠里显得是如此愚蠢与无力,那男人喊累了,喊得再也发不出声音了,便抱着齐霜离开了,成为一个渺小无比的点。
米娜呆呆地目送着他离开,随后不知怎的,她也大声狂笑;她笑得前仰后合,站立不起,在铺满了杏花花瓣的地面上来回翻滚;她笑得身上脸上沾满了花瓣,笑得满脸全是鼻涕与眼泪,笑得肠与胃疯狂地收缩与抽搐,她将脸埋在地上,身子一起一伏。又许久,她不笑了,再看她的神情,已是冷若冰霜,只是红着双眼睛,像是被溺死的尸体。她擦干眼角的泪痕,一路向南而去。
那片杏花林被米娜一把火烧了个干净,它之中的每一棵杏树都变作了焦炭,每一朵花瓣都化为了灰烬,很快它便会与这片大漠一般荒凉,正如整个世界上上下下没有一丝分别。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