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上
二十一、
写到这里,我已经把我生活中的事件大体勾勒出来,不过,我还没有告诉大家,我对书有多么依恋。书籍不仅仅给阅读者带来乐趣和智慧,对我而言,它还让我学到别人用眼睛和耳朵就能学到的知识。与别人相比,书籍在我的教育过程中所起的作用的确要大得多。因此,我再追溯一下我的阅读故事。
我第一次阅读连贯而完整的故事是在1887年5月,那时我只有七岁。从那天一直到现在,凡是我的饥饿的指尖能够接触得到的任何凸印在纸上的文字,我都如饥似渴地贪婪阅读。我曾经说过,我接受教育的最初几年并没有进行有规律地学习,阅读书目的选择也比较随意。
起初,我只有区区几本凸字印刷图书——几本“初级”读物,一套儿童故事集,还有一本关于地球的图书,名叫《我们的世界》。这大约就是全部。我读了一遍又一遍,一直读到字都被手指磨得几乎无法辨认了。有时候莎莉文小姐读书给我听,还在我手心里拼写她认为我能听懂的诗歌和故事。不过与听故事相比,我更喜欢自己阅读,因为这样我就可以一遍一遍地读我喜爱的东西。
我真正开始认真读书是在我第一次去波士顿期间。那时,我每天都可以在学院的图书馆待上几个小时;我在书架之间流连徘徊,随意翻看自己喜欢的书籍。有时十个单词中我只认识一个,甚至有时整页上我也只认识两个字而已,可我的确在认真阅读。文字本身就令我着迷,对于我读的内容具体是什么我倒不太在意。那段时间,我的记忆力非常好,记下了不少单词和完整的句子——尽管我对它们的具体含义毫无概念。后来,当我开始说话和写作的时候,这些单词和句子便自然而然地在脑海中闪现,搞得朋友们都很奇怪,不知道我为什么会有这样丰富的词汇量。就是在这种懵懵懂懂的状态下,我读了不少图书的片段(那时我还从未从头至尾完整地通读一本书),还读了大量的诗歌。直到有一天,我发现了《方特罗伊小爵爷》,这是第一本我完全读懂的书。
有一天,老师发现我躲在图书馆的角落里专心致志地在读《红字》。那时我大约八岁吧。我记得老师问我喜不喜欢小珍珠,她还给我解释了一些我看不懂的单词。接着,她告诉我她有一本特别好看的故事书,讲的是一个小男孩的故事。她说那本书绝对比《红字》要有趣得多。那本故事书就是《方特罗伊小爵爷》。她本来答应夏天就读给我听,可是直到8月份我们才开始读。因为初到海边的头几个星期,到处都有新发现,我一直处于特别激动的状态,就把看书的事情完全丢在了脑后。后来我的老师又到波士顿去看望朋友,短暂地离开了一段时间。
老师回来以后,我们做的第一件事就是阅读《方特罗伊小爵爷》。这部故事书令人爱不释手,所以至今我还记得清清楚楚前几章我们是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一起开始阅读的。那是8月的一个温暖的午后。我们在离房子不远的吊床上翻开了书页——那吊床拴在两株苍翠的松树之间。午餐过后,我们急匆匆把盘子洗净,就是为了争取在下午有更充裕的时间品味这个故事。我们穿过高高的草丛,急急忙忙向吊床走去,一路上蚱蜢在身边跳来跳去,有的还落到我们的衣服上。我记得在坐下之前,老师一定要把粘在衣服上的蚱蜢都摘掉,可我却觉得没必要因此浪费时间。吊床上已经落了一层厚厚的松针,因为老师不在的时候,一直没人到这里来。和煦的阳光洒在松树上,使松针的芳香尽情地散发出来。暖洋洋的空气中还弥漫着大海的气息。在读故事之前,莎莉文小姐为我解释了一些她知道我不太明白的东西,在读的过程中,她还不断地为我解释生词。起初,我不认识的词很多,因此阅读总是被打断。不过在我完全理解了故事的情节之后,我就被故事深深地吸引住,急于想知道接下来发生了什么,因此便不再注意那些生词了。在莎莉文小姐认为有必要,于是给我做解释的时候,想必我当时的样子是很不耐烦吧。后来她的手指累得再也拼不出单词了,我第一次有了强烈的被剥夺感。我把书拿在手中,拼命想把书上的字摸出来,那种极度渴望的心情我永远都不会忘记。
后来,在我迫切的要求下,阿纳诺斯先生请人把这本书做成了凸字版,于是我便一遍遍地读了又读,最后几乎能背下来了。《方特罗伊小爵爷》可以说是我整个童年的甜蜜而温馨的伴侣。我不厌其烦地把这些细节一一道来,是因为这本书的阅读感受与我之前杂乱无章、模糊混乱的阅读体验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方特罗伊小爵爷》是我真正形成阅读兴趣的起点。在后来两年时间里,我如饥似渴地读了大量书籍,无论是在家还是在波士顿。我记不清具体有哪些书,也记不得阅读的先后顺序,但我知道其中包括《希腊英雄》、拉封丹的《寓言诗》、霍桑的《希腊神话故事》《圣经故事》、兰姆姐弟的《莎士比亚故事集》、狄更斯的《写给孩子们看的英国史》《天方夜谭》《瑞士罗宾逊一家》《天路历程》《鲁宾逊漂流记》《小妇人》,还有《海蒂》。《海蒂》是个美丽的小故事,后来我还读了德文原文。我是在学习和玩耍的间歇读这些书的,阅读带给我的快乐越来越深。我既不分析也不研究它们——我不知道它们的写作技巧是否高超,我也从未想到写作的风格和作者的身份。它们就是摆在我面前的宝藏,我像接受阳光和友爱一样,自然而然地接受它们。我喜爱《小妇人》,因为它使我对能听到能看到的男孩女孩们有了一种亲密感。我的生活在很多方面都受到局限,我只有在书页之间寻找我的世界之外的讯息。
我并不怎么喜欢《天路历程》,我印象中根本就没有读完。我也不喜欢拉封丹的《寓言诗》。我第一次读《寓言诗》是英文的翻译本,当时的兴趣就不太强烈。后来重读法文原版,尽管语言生动、叙述精彩,但我依然兴致不高。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我对动物像人一样讲话做事的故事从来就提不起多大的兴趣。动物们滑稽可笑的、像漫画一样的形象占据了我的脑海,故事的道德寓意反倒被挤得没了空间。
话说回来,拉封丹的作品一般并不诉诸我们高尚的道德。他最能触动我们心弦的是理性与自爱。贯穿在他寓言中的思想是,人的道德完全来源于自爱,如果理性能够指导和约束自爱,人类便会获得幸福。可是,根据我目前的认知,我觉得自爱是一切罪恶的根源。当然,也许我的判断是错误的。与我相比,拉封丹有着更深的阅历和更敏锐的观察。我也并不多么反对这种挖苦和讽刺的寓言,只是不喜欢让猴子和狐狸来告诉人类什么是伟大的真理。
不过我却很喜欢《丛林之书》和《我认识的野生动物》。我对动物本身有着发自内心的浓厚兴趣,因为它们是真正的动物,而不是对人类的夸张模仿。它们也有爱有恨,惹人同情。它们滑稽的样子使人发笑,它们的不幸遭遇又使人落泪。就算它们也有某种道德观念,那也是极其微妙的,是我们所不可能察觉的。
我对古代的一切有着天然的喜爱。希腊——古希腊的神秘魅力令我深深沉醉。在我的想象中,希腊的诸神们依然在地球上行走,他们与人面对面地讲话。我内心深处为我最爱的神祇构建了秘密的殿堂。我了解所有仙女、英雄和半人半神们的故事,也深深地热爱他们。不对,不能用“所有”这个词,比如残酷而贪婪的美狄亚和伊阿宋的所作所为就太骇人听闻了,无法得到谅解。我常常琢磨,为什么诸神在纵容他们犯下大错之后,才因其邪恶行径施以惩罚。这对我来说一直是未解之谜。我实在无法理解为什么:
当罪孽狞笑着爬过光阴的殿堂,
诸神却能够置若罔闻。
真正把希腊变成我的天堂的是《伊利亚特》。我在读这部作品的原文之前,已经对特洛伊的故事非常熟悉了。因此,在跨越了语法的边界之后,让希腊词汇将它们的宝藏呈现给我就不是什么难事了。伟大的诗歌,无论是用希腊语还是英语写就,除了敏锐的心之外不需要任何其他的阐释者。真希望那一大帮评论家能明白这个道理:他们那些生硬的分析和连篇累牍的评论,只能使诗人的伟大作品变得面目可憎。说真的,要理解和欣赏一首美好的诗歌,并不需要界定每个单词、解析主要段落、分析语法成分才能达成。我知道我永远也不可能像那些博学的教授们一样,从《伊利亚特》中挖掘出伟大的宝藏。可是我并不贪婪,我不在意别人比我更聪明。尽管他们的知识非常广博、非常深邃,但他们依然无法衡量自己从这首史诗中获得的快乐,当然我也不能。当我阅读《伊利亚特》中最美妙的段落时,我真切地感觉到灵魂在飞升,使我脱离了狭隘而局促的现实生活。我忘记了自己的生理缺陷——我的世界飞升到广阔的天际,无边的、浩渺的宇宙属于我!
相比之下,我对于《埃涅阿斯记》的喜爱程度没有那么强烈,不过仍然要由衷地赞美。我尽量在不依靠注释和字典的情况下通读了这部史诗,还经常把自己特别感兴趣的段落翻译出来。有时候,维吉尔的文采可谓光彩夺目,不过在他笔下,动人的激情、冲突、悲悯和情爱的动人场景中穿梭往来的神祇和英雄,都优雅得体得好像伊丽莎白时期戴着面具的人物。可是《伊利亚特》却都是一蹦三尺高的纵情高歌、激情万丈的人物。维吉尔就像月光下阿波罗的大理石雕像,沉静又美好;而荷马则是阳光下激情飞扬的俊美少年,生机勃勃、发际生风。
乘着书页的翅膀飞翔是多么容易啊!不过一天的时间,便可以完成从《希腊英雄》到《伊利亚特》的旅程,但是这种旅程倒也并不完全轻松惬意。我要疲惫地在语法和字典的迷宫中艰难穿行,要么就得跌进学校和学院为摧残莘莘学子而设置的可怕的被称作考试的陷阱之中——而其他人估计已经完成很多次周游世界的旅程了。这也许就是一种“天路历程”吧,但愿最后能功德圆满。虽然一路上不时会遇到一些惊喜,但对我来说还是太过漫长了。
我很早就开始阅读《圣经》了,尽管那时我还读不懂它。现在想来真是很奇怪,有段时间我的心灵居然对它的奇妙与和谐无动于衷。不过我还很清晰地记得,那是一个下雨的星期天,因为无事可做,我便祈求表姐给我读一段《圣经》的故事。虽然她觉得我根本听不懂,但还是在我手心里拼写了约瑟和他的兄弟们的故事。不知道为什么,我一点也提不起兴趣。特殊的语言风格和不断的重复使这个故事显得那么不真实,何况还发生在遥远的迦南。等快要讲到约瑟的兄弟们拿着彩衣走到雅各的帐篷前,准备对他说出恶毒的谎言的时候,我却已经沉迷在睡乡之中了。我不明白为什么我会被希腊故事深深吸引,而对《圣经》的故事却总觉得乏味无趣。难道是因为我在波士顿认识了几个希腊人,他们对自己国家那些故事的热爱之情感染了我?相比之下,我从未碰到过一个希伯来人或者埃及人,因此就觉得他们大约都是些野蛮人,关于他们的故事大约也都是杜撰的,所以我觉得他们的名字都很古怪。令我惊奇的是,我从来没有觉得希腊的那些父系名字古怪。
可我又如何形容后来我在《圣经》中发现的辉煌呢?这些年来,阅读《圣经》给我带来的快乐越来越多,带来的启示也越来越丰富。我对《圣经》的热爱超过了其他一切书籍。不过,《圣经》中依然有些东西使我本能地有些抵触,我强迫自己从头到尾读下来的时候,心里总觉得很不舒服。我的确从《圣经》中学到了一些历史和文化知识,可这并不能减轻我对某些细节描写的不适之感。我和豪威尔斯先生一样,希望以前的文学作品能把那些丑陋野蛮的描写清除掉。可是同时,我又反对篡改那些伟大的作品,削弱它们的伟大魅力。
《以斯贴记》的描写质朴而坦率,令人畏惧的同时也令人难以忘怀。还有什么比以斯贴站在邪恶的君王面前更具戏剧性的场景呢?她知道他掌握着她的生死,她也知道,把他惹怒之后没人能够救她。可是,她还是以柔弱之躯克服了恐惧,她心怀崇高的爱国之情朝他走去。她脑海中只有一个想法:“如果我死,仅我一人死;如果我活下来,我的人民便都会活下来。”
还有路得的故事——东方情调多么浓厚的故事啊!这些纯朴乡民的生活与首都波斯人的生活是多么不同啊。路得是如此忠诚,如此善良,当她与其他收割者一起站在起伏的麦田里的时候,我们都会不由得爱上她。她美丽而无私的精神就像耀眼的星辰,在黑暗残酷的时代熠熠发光。路得的爱超载了教义的冲突,战胜了根深蒂固的种族偏见,真是举世罕见。
《圣经》给予我的是一种深深的慰藉感,“看到的事物都是过眼烟云,只有看不见的才是永恒。”
自从我爱上读书以来,莎士比亚的作品便一直是我心头所爱。我记不清具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阅读查尔斯.兰姆的《莎士比亚故事集》了,但我却清楚地记得初读它时我带着一种稚嫩的理解力和孩子气的好奇心。《麦克白》似乎是令我印象最深的一部作品,读一遍就足以让我把所有细节深深印刻在脑海中。有很长一段时间,鬼魂和女巫萦绕着我,甚至追进了我的梦乡之中。我分明能够非常清晰地看到那把匕首和麦克白夫人娇小苍白的手——可怕的血迹那么真实,就像伤心欲绝的王后亲眼所见一样。
读完《麦克白》之后,我紧接着读了《李尔王》。我永远都忘不掉读到格洛斯特被挖出双眼时的恐惧感受。愤怒紧紧攫住了我,手指根本无法移动,我久久地僵坐在那里,血液直冲太阳穴。一个孩子所能体会到的全部的愤恨之情都聚集在我心中。
想来我一定是在同一时间认识夏洛克和撒旦的,我心里总是会把这两个人物联系在一起。我记得当时我为他们难过了好一阵子。我隐约感到,他们即使想做好人也做不成,因为似乎没人愿意帮他们一把,或者给他们一个公平的机会。即使到了现在,我也不忍心完全责怪他们。有时候,我总觉得夏洛克们、犹大们,甚至魔鬼们,都是善良之轮中折断的轮辐,如果时机适当,总会修补完好的。
初读莎士比亚给我留下了这么多不愉快的回忆,似乎有些不可思议。那些明媚、温柔而又充满幻想的戏剧——现在是我的至爱——在当时并没有吸引我。也许是因为它们表现的是孩子的世界里习以为常的阳光和欢乐吧。不过,“孩子的记忆是世上最难以捉摸的:永远不知道哪些会留下,哪些会被忘却“。
后来我把莎士比亚的戏剧读了很多遍,有的部分甚至能倒背如流,可是要问我喜欢哪一部,我却说不清楚。我对它们的喜爱之情就像自己的心情一样变幻莫测。短歌和十四行诗对我来说就和跌宕起伏的戏剧一样生动美妙。虽然我全身心地热爱莎士比亚,但是要从字里行间读出评论家和批评家所阐释的含义,依然是件乏味无聊的事情。我曾经尝试去记住那些阐释,可是那些东西无端让我沮丧和恼火。于是我与自己订了一个秘密约定,就是永远不再看它们了。直到我后来跟基特里奇教授学习莎士比亚的课程时,我才打破约定再次去读注释。我明白,在莎士比亚的作品中,在这个世界上,有许多事情是我没有理解的。我很高兴地看到面纱一层一层被掀起,一个个崭新的思想和美的王国便渐渐展现在我的面前。
除了诗歌以外,我还喜欢历史。我把自己能够接触到的历史作品都读了一遍,从干巴巴罗列史实的大事年表到格林所著的客观公正却又妙趣横生的《英国民族简史》;从弗里曼的《欧洲史略》到埃默顿的《中世纪研究入门》。第一本让我真正意识到历史价值的书是斯温顿的《世界史》,那是我十三岁的生日礼物。尽管这本书现在看来已经毫无用途了,可我却一直当作珍宝一样保留着它。从那本书中,我明白了不同种族的人们如何分散到世界各地,并建立起伟大的城市;明白了少数伟大的统治者,也就是人间的提坦神们,如何征服了世界,他们的一个命令如何给千万人打开幸福的大门,却在同时把千百万人关在门外;明白了不同的民族如何在艺术与知识的天地中拓土开疆,为后世的巨大发展奠定基础;明白了文明如何在经历了堕落年代毁灭性的灾难之后,又凤凰涅槃般在北方民族高贵的后代中间浴火重生;也明白了伟人和智者们如何通过自由、宽容和教育为拯救世界开辟了崭新的道路。
在大学期间,我对法国和德国文学都有了一定的了解。德国人无论在现实生活还是文学创作中,都更注重力量而非美感,更注重真理而非传统。他们所做的每一件事都展现出一种激昂的、铁锤一般的气势。他们讲话的目的不是引人注意,而是为自己灵魂中燃烧的思想找到出口,否则自己的心会憋闷到爆裂的。
另外,德国文学也有我特别欣赏的精雅与节制。不过我认为,德国文学最杰出之处,是承认女性极具自我牺牲精神的爱包含着救赎世界的力量。所有的德国文学作品都流露出这种思想,在歌德的《浮士德》中则有着神秘的表达:
一切世事无常,
无非譬喻一场。
人生总有缺憾,
此处可得补偿;
世事皆难言说,
此处得以释放。
永恒女性之魂,
引领我们向上,永远向上!
在所有的法国作家中,我最喜欢的是莫里哀和拉辛。巴尔扎克和梅里美的作品中也不乏苍劲优美的段落,像一阵剧烈的海风迎面吹来,令人精神大振。缪塞则太不可思议了!我崇拜雨果——尽管他不是我热爱的作家,不过我却欣赏他过人的天赋、出众的才华和浪漫主义精神。雨果、歌德和席勒以及所有伟大国家的伟大诗人,都诠释了什么是永恒,他们带领我无限虔诚地奔向真、善、美的世界。
对于书中的朋友们,恐怕我已经谈得太多了吧,其实我才仅仅提及了我最喜爱的作家而已。从我这种做法看,人们可能很容易误认为我的朋友圈很有限,而且我也不够民主。这可就大错特错了。我喜欢的作家非常多,喜欢的原因各各不同。我喜欢卡莱尔冷峻犀利的笔风,以及他对虚伪的嘲讽;我喜欢华兹华斯关于人与自然同为一体的教诲;我喜欢胡德的精雅古怪和出人意表;我喜欢赫里克的古风雅趣还有他诗歌中沁人心脾的百合与玫瑰花香;我喜欢惠蒂埃的如火激情和端方品德。我还认识他呢,回忆起我们之间的温柔情谊,使我在阅读他的诗歌时倍感欣喜。我喜欢马克.吐温——谁不爱呢。神明也爱他吧,于是在他的心田里倾注了所有的智慧。后来,又唯恐他会变成悲观主义者,神明们便在他脑海中架起了爱与信念的彩虹。我还喜欢司各特,爱他的清新率真和豁达真诚。我热爱所有像洛威尔一样的作家,他们的脑海中永远闪耀着乐观主义光芒——那是快乐和善良的源泉;不过,偶尔会有几滴愤怒飞溅出来,还有时会喷射出同情与怜悯的水花,能够助人愈合心灵的创伤。
总之,文学就是我的乌托邦。在这个世界里,我没有被剥夺任何权利。感官的障碍不能阻碍我与书中的朋友们进行愉快而美好的交流,与他们谈话时我没有丝毫的窘迫或尴尬。所有我学到的和别人教给我的东西,与他们”博大的爱意和神圣的慈悲“相比,简直微不足道。
二十二、
我相信读者不会因为前面几章都是关于书籍的,就认为阅读是我生活唯一的乐事吧。其实,我的兴趣广泛,还有很多其他的爱好呢。
在述说我的生命故事的过程中,我经常提到我特别喜欢乡村,也热爱户外运动。我在很小的时候就学会了划船和游泳。在马萨诸塞州的伦萨姆过夏天时,我几乎都住在船上。朋友们来看我时,我最喜欢带他们去划船了。当然,我掌控行船方向的能力并不是特别好,所以我划船的时候总需要有个人坐在船尾负责掌舵。不过有时候我划船也可以不用舵手。凭借水草、百合花和岸边灌木丛的不同味道来辨别方向,是件特别有意思的事情。我用的是有皮箍带的桨,箍带能使桨保持在桨架上,通过感受水的阻力,我就能知道两个桨是否用力均匀,也能辨别船是否在逆水而行。我喜欢抗击风浪。忠诚的小船随着你的意志和力量,轻快地掠过闪着光芒的波浪,而你在船上感受或平静如镜,或翻腾如潮的水面,是件多么兴奋的事情啊!
我也喜欢划独木舟。如果我说我特别喜欢在月色中划船,你也许会笑我吧。的确,我看不见月亮从松树后面静悄悄爬上天空、为我和朋友们开辟一条闪光的水路的情景,可是,我知道她就在那里,当我仰面躺在软枕上,把手放在水中时,我幻想自己能触摸到她身影掠过时光芒微闪的衣裳。有时,一条大胆的小鱼会从我指间游过,睡莲则羞怯地轻轻抚摸我的手。时常,当我们一从隐蔽的小河湾中划出来时,我便立刻觉察到四周的空气突然开阔。一种灿烂的温暖似乎把我包围。我永远都不知道这股热浪到底是来自被太阳晒过的树木,还是来自水面。甚至在市中心我也曾有过这种奇怪的感觉,在寒冷的、风雨交加的夜晚或白天,那滋味就好像温暖的嘴唇KISS着我的脸颊似的。
我最喜欢的莫过于航海了。1901年夏天,我在新斯科舍游玩期间,第一次有了与大海亲密接触的机会。在伊万杰琳的故乡——那是被朗费罗写进美丽诗歌中、有着迷人魅力的地方——盘桓了几日之后,我和莎莉文小姐便去了哈利法克斯,在那里度过了几乎整个夏天。港口是我们快乐的天堂。我们到贝德福盆地、麦克那布岛、约克堡和西北狭湾的航行是多么壮美绚丽啊!到了夜晚,我们在巨大、沉静的军舰的影子中度过的时光,又是多么惬意和奇妙啊!啊,一切都是如此有趣,如此美好!那种快乐的记忆我终生难忘。
一天,我们经历了一件无比兴奋的事情。当时在西北河湾有一场赛艇比赛,来自不同军舰上的赛艇都来参加比赛。我们随同众人一起登上一条帆船观看比赛盛况。那天的海面风平浪静,几百艘赛艇就在我们身边来回穿梭。比赛结束后我们正打算回家时,人群中有人发现海上飘来了一大片黑云。黑云越积越大,越积越厚,很快便遮住了整个天空。大风不知从何处扬起,愤怒的海浪劈头盖脸地打过来。我们的小船勇敢地面对狂风的袭击,鼓起风帆,系紧绳索,似乎在御风而行。小船忽而在巨浪中旋转,忽而跃上巨浪的浪尖,结果却被愤怒嘶号的狂风与海浪抛甩下来。主帆被迫降了下来。我们戗风调向、逆风而行,狂怒的风浪把我们吹来刮去,帆船摇晃得很厉害。我们的心跳在加快,双手在颤抖——只是因为激动,而绝不是由于恐惧。我们有维京海盗一样坚定的心,我们相信我们的船长能驾驭风浪,控制局面,因为他曾用坚定的双手和敏锐的双眼战胜过许多风暴。风浪过后,港口中的大舰艇和炮艇都向我们致敬,水手们也为船长鼓掌欢呼——我们是唯一一艘在风浪中冒险航行的小帆船。我们终于回到了码头,每个人都饥寒交加,筋疲力尽。
去年夏天,我是在新英格兰一个最迷人的村庄里最可爱的幽谧之地度过的。我所有的欢乐和悲伤几乎都与马萨诸塞州的伦萨姆联系在一起。多年来,位于菲利普王池塘旁边的红色农场——钱伯林先生的家——就是我的安身之处,他的家人也就是我的家人。这些朋友们对我非常体贴,一想起与他们度过的欢乐时光,我心底就涌起深深的感激之情。他们的孩子与我甜蜜相伴,这段友谊对我太珍贵了。他们玩所有游戏都带着我,我们还一起在树林中漫步,在水里面嬉戏。我给咿呀学语的小宝贝们讲精灵和小矮人的故事,还有英雄和狡猾的熊的故事,这些回忆太美好了。钱伯林先生带我认识了树林与花朵的神秘世界,因为心中有爱,我似乎能听到橡树里面树汁流动的声音,能看到阳光在树叶之间闪烁的斑驳模样。
虽然树根被禁锢在黑暗的泥土之中,
它依然能感受树梢的欢乐,并在自然的
协奏曲中,感悟阳光,感悟浩渺的天空
还有翅膀的飞翔。我也是如此,
见证着所有不可见之物。
我觉得每个人都具备一种能力,就是感悟远古以来人类所经历的一切情感与认识。每个人都对绿色的大地和潺潺的流水有一种潜在的记忆,即使失明和失陪也不能剥夺这种世代相传的天赋。这种继承下来的能力就是某种第六感吧——一种源自灵魂的感觉,可听、可看、可感,将所有官能合而为一。
在伦萨姆我还有许多树木朋友。其中一个是一棵恢宏秀美的橡树,它是我心头最引以为傲的,我带所有的朋友们去看这棵树王。它耸立在悬崖上,俯瞰着菲利普王池塘,那些懂树的人说,它至少活了八百或者一千年了。传说英勇的印第安酋长菲利普王就是在这棵树下最后一次凝视大地和天空的。
我的另一位大树朋友特别温和,比这棵大橡树更容易亲近。那是一棵生长在红色农场门前庭院的椴树。一天下午,电闪雷鸣,我感到房子的一侧受到了剧烈的撞击。在别人告诉我之前,我就知道这棵椴树肯定倒了。我们跑出去看这位经受了许多风雨的英雄,那曾经猛烈抗争的身躯,如今轰然倒地,不禁让我难过得心如刀割。
对去年夏天的事情要特别记录一下,这件事我无论如何不会忘记。考试刚一结束,我和莎莉文小姐就急忙赶到这个绿意盎然的幽静之处。伦萨姆有三个著名的湖泊,我们住在其中一个湖边的小木屋里。在这里,洒满阳光的漫漫长R是属于我的,大学里的学业和功课,还有喧嚣的城市统统被抛在了脑后。世界上发生的一切——战争、盟约和社会冲突——在这里都只有遥遥的回声。我们听说了在遥远的太平洋进行的残酷而毫无必要的战争;我们也知道劳动者和资本之间持续不断的纷争。我们还知道,生活在我们的伊甸园以外的人们挥洒着汗水在书写历史,他们连给自己放个假的时间都没有。但我们很少关注这些事情,它们会随风而逝的。而这里的湖泊、这里的树木、这里广袤的开满雏菊的田野、这里甜美芬芳的草地,却会永世长存。
一些人觉得,人只有通过眼睛和耳朵才可以感知世界,因此他们看到我能够辨认出城市道路和乡间小路的差异,都觉得不可思议——乡间小路除了没有人行道,似乎没什么不同的了。他们忘记了我用整个的身体来感受周围的环境。城市的轰鸣和喧嚣撞击着我的面部神经。我能够感觉到看不到的人群那永不停息的沉重步伐,那刺耳的躁动使我的精神烦躁不堪。沉重的运货马车在坚硬的路面隆隆轧过,机械发出的撞击声单调而乏味。对于看得见的人来说,要不是他们的注意力被街道上永远呈现的繁忙景象所转移的话,这些声音对他们精神的折磨会更严重。
而在乡下,展现在人们眼前的却只有自然的美丽杰作,灵魂不会因残酷的争斗而悲伤——在城市中,仅仅为了生存就有这样的争斗发生。我到城市中穷人聚居的狭窄而肮脏的街道去过几次。一想到富人们住在华美的房子中,身体强壮、容貌丰润,而穷人们只能被迫拥挤在阴森破旧的小屋中,变得面目丑陋、形容枯槁、畏畏缩缩,我的心里就愤愤不平。那些孩子们蜷缩在污秽不堪的巷子中,吃不饱、穿不暖,你向他们伸出手时,他们就吓得直往后退,好像怕人打他们似的。可爱的小家伙们,他们的模样盘踞在我心头,萦绕在我脑海,使我时常感到痛苦。还有那些成年男女,都是饱受摧残、弯腰驼背、骨节粗大。我曾MO过他们粗糙僵硬的手,便明白他们的生存一定是无休无止的拼命——但终不过是一次次毫无头绪的胡乱奔忙,最后都归于失败和沮丧。他们的生命就是努力和机遇之间巨大落差的呈现。我们说阳光和空气是上帝给予的无偿馈赠,事情真是如此吗?在城市那边污浊阴暗的巷子里,没有阳光的照耀,空气恶臭难闻。人们啊,你们怎么能忘记自己的同胞,怎么能阻挠自己的同胞!当你祷告说,”感谢主赐予我们今日的食物“时,他们却一无所有!啊,真希望人们能离开城市,离开绚丽奢靡、喧嚣浮华的城市,回归树林与田野,回归简朴而诚实的生活!那时,他们的儿女会成长得像高贵的大树一样庄重,他们的思想会像路边的鲜花一样美好而纯洁。我在城市生活了一年后再次回到乡村,这些想法便自然而然涌上了心头。
再一次感受到脚下松软有弹性的土地,沿着芳草丛生的小路来到蕨草繁茂的小溪边,把手浸在一串串潺潺荡漾的音符之中;或者爬过一堵石墙奔向绵延起伏的绿色田野,忘乎所以地打个滚——这是怎样的快乐啊!
除了悠闲地漫步之外,我还喜欢骑在双人自行车上四处兜风。风儿吹着脸颊,在铁骑上轻快地驰骋,那感觉太欢乐了。在空气中急速冲刺让我体验到力量的美妙和悬空的愉悦,这样的运动让我脉搏起舞,心儿歌唱。
只要条件允许,我的狗就和我一起散步、骑马或者出航,时刻不离左右。我有好几个狗类朋友——体型硕大的獒犬、目光温柔的长耳犬、聪明顽皮的塞特犬和可靠忠诚的牛头㹬。目前最得我心的就是这只牛头㹬。他的血统纯正,长着一条弯弯的尾巴和一副狗王国里最为滑稽可笑的相貌。我的狗朋友们似乎能够明白我身体的局限,当我一个人的时候总是陪伴左右。我喜欢他们深情友爱的做派,也喜欢他们摇着尾巴向我表达情谊。
下雨天不能出门,我就和其他女孩一样,做些编织活打发时间、自娱自乐;若是读书则是以喜爱的逍遥自在的方式来读,这读一行,那读一句;要么就和朋友下盘跳棋或者象棋。我有一个特制的用来下棋的棋盘,棋盘上的方格都是刻出来的,棋子可以稳稳当当地立在上面。跳棋的黑棋子上面是平的,白棋子是弯的。每个棋子的中间都有个洞,可以把代表国王的铜柄C进来,这样就把国王和其他棋子区分开来了。象棋的棋子有大小两种,白棋子要大一些,这样对方走了一步之后,我能够轻而易举地通过触摸棋盘而搞清对方的棋路。凭借棋子移动时产生的震动,我能分辨出什么时候轮到我下。
如果不巧只有我一个人在家,无所事事的话,我就会玩一种我很喜欢的纸牌游戏。我用的纸牌的右上角都有盲文符号,这样我就能知道牌的大小了。
如果身边有小孩子,那我则最喜欢跟他们一起嬉闹玩耍了。即使是很小的小孩我也能一起玩得特别开心,孩子们都很喜欢我,我也特别快乐。他们领着我四处走,把他们感兴趣的东西给我看。当然了,这些小家伙们不会用手指拼写,我就努力通过读唇跟他们交流。如果我读不明白,他们就打手势。要是我理解错了,他们就会笑做一团,然后重新表演哑剧。我经常给他们讲故事,教他们玩游戏,时间就像长了翅膀,在我们的欢笑嬉闹中不知不觉中溜走。
博物馆和艺术品商店也是带给我快乐和启迪的源泉。很多人也许会觉得奇怪,没有视力的帮助,我居然能在冰冷的大理石作品上感受到动作、情绪与美来。我确实能够通过触摸伟大的艺术作品而体会到真正的愉悦。随着我的指尖在或弯或直的线条中游走,我领悟到艺术家们描绘的思想和情感。从诸神和英雄的脸上我能感觉到仇恨、勇气和爱,就像在允许我触摸的人的脸上能察觉到的情绪一样。我在狄安娜的姿势中感觉到了森林的优雅与自由,也感受到她那种驯服山狮及抑制最狂野的激情的强大精神。维纳斯优美安详的曲线使我的灵魂沉浸在喜悦之中;而巴里的青铜雕像则向我揭示了丛林的秘密。
我书房的墙壁上挂着一个荷马头像的浮雕,头像挂得很低,所以我能很轻易地够到。我怀着深深的崇敬触摸他美好而哀伤的脸庞。我对他眉宇间的每根线条是那么地熟悉——那是生命的痕迹,是与悲伤苦苦争斗的证据。那双没有视力的眼睛,尽管是用冰冷的石膏雕刻而成,却一直在寻找着光明和他深爱的希腊的朗朗碧空——但一切只是徒劳。嘴的线条非常优美,坚定、真诚而又不失温柔。那是诗人的脸庞,是深谙苦难的脸庞。啊,我对失明的痛苦是多么理解啊——无尽的暗夜将他的生活笼罩:
啊,黑暗,黑暗,在正午的阳光中
无法挽救的黑暗,遮天蔽日
永失白昼的黑暗啊!
在我的想象中,我能听到荷马的深情吟唱,他疑虑重重,拖着蹒跚的脚步在营帐之间摸索——他吟唱着生命,吟唱着爱情,吟唱着战争,吟唱着一个高贵民族的丰功伟绩。那是美妙壮丽的歌,它为这盲诗人赢得了不朽的桂冠,赢得了后世的敬仰。
我有时候会想,手是不是比眼睛更敏感,更能体会到雕像的美妙呢。我有理由认为,触觉比视觉能更加细腻地感受到那美妙的、有节奏的、或弯或直的线条。不管怎样,从大理石雕刻的希腊诸神的石像中,我能够真真切切感受到他们的心跳。
我的另一个爱好是到剧院看演出 ,不过看戏的机会比别的活动少多了。我喜欢一边看戏一边让别人把剧情拼写在手心上,这样比读剧本更生动,因为身在剧场让我感觉我也融入了跌宕起伏的故事之中。我特别幸运,曾经遇到过几位伟大的演员,他们的表演有一种神奇的魔力,能让你忘记时间和空间,似乎重新生活在过去的浪漫年代。我曾经得到许可,得以FUMO艾伦.特里小姐的脸庞和服装,她简直就是我们理想中王后的化身。她身上散发出一种神圣光芒,能够规避一切苦痛和悲伤。站在她身边的是身着君主服饰的亨利.欧文爵士,他举手投足间都流露出王者的睿智与风范,敏锐的脸庞上的每一根线条都刻画着皇家的威仪与决断。他把国王的威严形象诠释得无比生动,我永远都不会忘记写在他脸上的那种遥远的漠然和不可名状的忧伤。
我还认识杰弗逊先生,能和他做朋友令我无比骄傲。无论什么时候,只要去的地方碰巧有他的演出,我都会去看望他。我第一次看他演出是在纽约上学的时候,他饰演的是”瑞普.凡.温克尔“。这个故事我经常读,可是从未在慢条斯理、性格古怪、温吞和气的瑞普身上感受到什么魅力,可是在戏剧中我却深深感受到了。杰弗逊先生感悟充沛、行云流水般的表演让我兴奋不已。老瑞普的形象从此永驻脑海,永不褐色。演出结束之后,莎莉文小姐带我到后台去见他,让我感受他奇特的装束和垂下来的长长头发和胡须。杰弗逊先生还让我触摸他的脸,好让我想象一下他神奇地沉睡了二十年后醒来的样子。他还给我演示了一下可怜的老瑞普是如何摇摇晃晃地站起身来的。
我还看过他演的《情敌》。有一次我在波士顿拜访他的时候,他为我表演了《情敌》中冲突最剧烈的片断。我们落座的会客厅被当作了舞台,他和他的儿子坐在大桌子旁边,鲍勃.阿克瑞斯写下了他的挑战书。我用手追随着他的每一个动作,捕捉他笨拙的肢体语言的滑稽可笑之处 ,而这些只凭在我手心拼写的方式是绝对不可能体会到的。紧接着他们站起来开始决斗,我追随着剑的迅猛出击和推挡闪避,也感受着可怜的、勇气渐失的鲍勃的摇晃与颤抖。之后,这位伟大的演员将外衣系紧,嘴巴抽D,转瞬之间我觉得自己真的置身于响水村中,感受到施奈德蓬乱的脑袋抵着我的膝盖。杰弗逊先生背诵了《瑞普.凡.温克尔》中最精彩的对白,那是一幅笑中带泪的经典场景。他还让我尽量下指令,规定他该做什么姿势和动作,来与对话协调一致。我当然对戏剧表演一无所知了,于是便胡乱瞎说,可是他却以精湛的演技使动作与语言完美融合。当瑞普低语着”当人离开之后,真的很快便会被遗忘吗“时发出的失意的叹息,他在经年沉睡之后寻找他的狗和枪时的沮丧,还有他与德里克签约前滑稽的犹豫——这一切都像完全源自生活。这里我指的是理念中的生活:事情的发展完全如我们所料。
我还清楚地记得我第一次去剧场看演出的情形,那是十二年前的事情了。小童星艾尔西.莱斯利到了波士顿,莎莉文小姐便带我去看她演出的《王子与贫儿》。我永远都忘不了那美妙的小小戏剧中忽而欢乐、忽而悲伤的微波轻澜,也不会忘记那位天才的小演员。演出结束后,我经过允许得以到后台见到了穿着王子服装的小女孩。世上真是再难找出比艾尔西更加美丽、更加可爱的孩子了。她站在那里,如云的金发飘垂在肩头,笑容非常灿烂,尽管她刚刚为无数观众倾力演出完,但却毫无羞怯和疲惫之意。我那时刚刚学习说话,已经提前把她的名字重复练习了好多遍,就为了到时候能完美地说出来。她真的听懂了我说的几个单词,而且还毫不犹豫地伸出手向我致意——想想我当时有多么高兴吧!
虽然我的生活受到很多限制,但我也的确在很多方面感受到了万物之美,难道不是吗?万物都自有其奇妙之处,黑暗与沉寂也不例外。于是我学会了无论身处何时何境,都要学会满足。
不可否认,当我独自枯坐,在紧闭的生命之门外面等待的时候,一种孤立感会把我紧紧攫住,就像冷雾在向我袭来似的。门的那一边有光明,有音乐,还有甜蜜的友谊,而我却无法走进。无情的命运无声地堵住了去路。我想要质问他这专横的判决,因为我仍有一颗桀骜不驯、激情洋溢的心。可是这些愤怒却无用的话到了嘴边,我却无法说出口。于是它们像没有流出的泪水一般又回落到心中,巨大的沉默重重压在我的心头。然而,希望带着微笑来到我身边,它对我轻声低语:”欢乐存在于忘我之中。“于是我努力使别人眼中的光明成为我的太阳,使别人耳中的音乐成为我的交响,使别人唇边的微笑成为我的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