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月的风卷着梧桐叶掠过琴房窗台时,我总会下意识看向第三排靠窗的位置。
那里坐着沈屿。
他是学校里最耀眼的男生,篮球场上的背影能引来全场欢呼,成绩单上的名字永远排在第一,连指尖划过琴键的模样,都干净得像初夏的阳光。而我,是坐在他斜后方、连抬头看他都要鼓足勇气的普通女生。
我们的交集,只有每周三下午的音乐课。
老师让我们合奏时,我的指尖都在发颤。《致爱丽丝》的旋律流淌,我不敢看他,只死死盯着黑白琴键,却能清晰闻到他身上淡淡的雪松香气,听见他均匀的呼吸声。一曲终了,他侧过头,轻声说:“你弹得很好。”
那一句话,我在心里反复默念了好多年。
我开始偷偷收集关于他的一切。他常去的篮球场,他爱喝的冰美式,他课本上工整的字迹,甚至他不经意间落在我身上、转瞬即逝的目光。我把这些细碎的欢喜,小心翼翼藏在带锁的日记本里,藏在琴房的角落,藏在每一次假装不经意的擦肩而过里。
我知道他喜欢天文,便熬夜恶补星座知识,只为万一和他说话时,能接上一句;知道他数学薄弱,便熬夜整理笔记,用最工整的字迹写满每一页,再趁课间没人,悄悄放在他的课桌里;运动会他跑八百米,我攥着冰镇矿泉水站在终点,手心全是汗,可等他真的走近时,我却慌忙把水塞给了身边的朋友。
我像一株隐秘的向日葵,只敢在无人时,默默朝着他的方向生长。
有一次,琴房只剩我们两个人。他在调试琴弦,阳光落在他的发梢,我坐在琴凳上,心跳快得要冲出胸膛。我想说点什么,想说 “我喜欢你”,想说 “我关注你很久了”,可话到嘴边,喉咙像被堵住,只生硬地挤出一句 “再见”,然后落荒而逃。
我太怕了。怕说出口,连偷偷喜欢的资格都没有;怕打破这份平静,连远远看着他的机会都失去。
高考结束那天,全班聚餐。他被众人围着,意气风发,眉眼间全是少年意气。我坐在角落,安安静静看着他笑,看着他和同学碰杯,看着他眼里盛着的光明未来。那是我第一次,清晰地意识到,我们之间,隔着遥不可及的距离。
散场时,路灯把我们的影子拉得很长很长。我跟在他身后,走了一路,也沉默了一路。走到路口,他忽然回头,笑着对我说:“林知夏,祝你前程似锦。”
我红着眼眶,用力点头,藏了整整三年的话,终究还是咽回了心里。
后来,我们去了不同的城市,读了不同的大学,渐渐没了交集。我偶尔会从同学口中听到他的消息,知道他依旧优秀,知道他身边有了相伴的人。
我没有难过,只是轻轻合上了那本写满暗恋的日记本,像珍藏一件最珍贵、最柔软的旧物。
很多年后,我路过母校,鬼使神差走进那间熟悉的琴房。琴键依旧光洁,阳光依旧落在当年的位置。我坐在琴凳上,轻轻弹起《致爱丽丝》,旋律里没有遗憾,只有温柔的怀念。
原来有些喜欢,不必说出口,不必有结局。
它是我青春里最隐秘的星光,是藏在琴键上的秘密,是我一个人的兵荒马乱,也是我一个人的岁月静好。
那场无人知晓的暗恋,终究温柔了我的整个青春,成为心底最柔软、最明亮的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