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一凡在这座城市里,混得算 “入流”。不是说他多有钱,而是无论走哪儿,那一头标志性的刘海 —— 永远朝一边倒 —— 像旗帜一样,宣告着他的存在。
他的气质是天生的。走路不急不缓,像在 T 台上走秀;说话慢条斯理,却总能把人逗笑。咖啡馆的老板娘总说,他是那种 “一进门,空气就亮了半格” 的人。
追他的人多到离谱。有人开玩笑说,从街口排到法国都不成问题。可马一凡只是笑笑,连眼皮都懒得抬一下。“眼光太高。” 别人这么评价他。可他自己知道,不是眼光高,而是心里始终留着一个位置,空着,像等一艘永远不会靠岸的船。
日子一年年过去,刘海依旧整齐,只是鬓角开始染上了白。那些曾经排着队的人,有的结婚,有的远走他乡。偶尔在街上遇见,他们会寒暄,却再没提起当年的喜欢。
时间像一条无声的河,把他的青春、骄傲和等待,全都带走了。最后,马一凡一个人住在一间向阳的小公寓里。阳光照进来,他会摸摸那依旧朝一边倒的刘海,笑一笑 ——这一生,就这样过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