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那个月光下的告白后,老巷书店里的时光似乎又慢了几分,却多了许多藏不住的暖意。
清晨七点,李承隽的闹钟准时响起。以往他会迅速起身洗漱,赶在八点前到律所准备晨会,可现在,他会先侧过身,看着身边还在熟睡的咸鱼 —— 对方蜷缩着,像只温顺的小猫,额前的碎发垂下来,遮住了一点眉眼。李承隽忍不住伸手,轻轻将那缕头发别到耳后,指尖触到温热的皮肤时,他的嘴角不自觉地弯起。
等咸鱼慢悠悠醒来时,厨房已经飘出了粥香。李承隽正系着围裙,站在灶台前搅拌着锅里的南瓜粥,西装外套搭在客厅的沙发上,衬衫袖口挽到小臂,露出的手腕上,还戴着咸鱼之前送他的绒布手环 —— 那是咸鱼用剩下的碎布做的,颜色有些跳脱,却被李承隽宝贝得不行,从不离身。
“今天怎么没去买早餐啊?” 咸鱼揉着眼睛走进厨房,从身后轻轻抱住李承隽的腰,脸颊贴在他温热的背上。
“昨天看你说想吃南瓜粥,就早起做了点。” 李承隽关掉火,转过身,顺手揉了揉咸鱼的头发,“快洗手,准备吃饭了。”
饭后,李承隽去律所上班,咸鱼则回到书店整理书籍。他把李承隽常看的那几本法律书,特意放在了靠窗的书架上,阳光能刚好照到的位置。整理到一半时,他发现之前夹在《公司法》里的小猫书签不见了,正纳闷着,手机突然响了 —— 是李承隽发来的照片。
照片里,书签被放在李承隽的办公桌上,旁边还放着一杯热咖啡,配文是:“今天开庭,看到书签就不紧张了。”
咸鱼看着屏幕,忍不住笑了,手指在键盘上敲下:“那你可要加油,晚上给你做好吃的。”
傍晚时分,李承隽提前下班,拎着刚买的菜来到书店。此时的书店已经打烊,咸鱼正坐在沙发上,一边撸着三花猫,一边看老电影。看到李承隽进来,咸鱼立刻起身,像只雀跃的小鸟,跑到他身边:“今天这么早呀?”
“嗯,提前处理完工作了。” 李承隽把菜放进厨房,走过来坐在沙发上,顺手将咸鱼揽进怀里,“今天书店没什么事吧?”
“没有呀,就来了几个老顾客,还夸你上次推荐的书好看呢。” 咸鱼靠在李承隽的肩上,声音软软的,“对了,我今天把你喜欢的那几本法律书,都放在靠窗的位置了,阳光照在上面,可好看了。”
“是吗?那明天我再来看。” 李承隽低头,在咸鱼的额头上轻轻吻了一下,“对了,还有个事想跟你说。”
“什么事呀?” 咸鱼抬头,好奇地看着他。
“我跟房东谈了一下,把书店旁边的那间小房子租下来了。” 李承隽看着咸鱼的眼睛,认真地说,“以后我们可以把那里改成卧室,这样你就不用每天来回跑了,书店和家,都在一起。”
咸鱼愣住了,眼睛慢慢红了。他知道,李承隽一直记着自己说过的话 —— 之前他随口提过,有时候整理书店到很晚,来回跑有点累。没想到,李承隽竟然一直放在心上。
“怎么了?不喜欢吗?” 李承隽见他不说话,有些紧张地问。
“没有,我很喜欢。” 咸鱼扑进李承隽的怀里,声音带着一点哽咽,“李承隽,有你真好。”
李承隽紧紧抱着他,下巴抵在他的发顶,声音温柔得能滴出水来:“傻瓜,有你才好。”
窗外的夜色渐浓,月光透过玻璃洒进来,落在两人身上,也落在旁边的三花猫身上。书店里很安静,只有电影的声音和彼此的心跳声,交织在一起,构成了最温暖的画面。
日子就这样一天天过去,平淡却充满了幸福。他们会一起在清晨做早餐,一起在傍晚整理书店,一起在周末去逛菜市场,一起在雨夜窝在沙发上看老电影。李承隽的西装上,偶尔还会沾到墨渍;咸鱼的棉布衬衫上,也常常带着淡淡的咖啡香。
有人问过咸鱼,为什么会喜欢李承隽这样严谨刻板的人。咸鱼笑着说:“因为他会把我的随口一提放在心上,会包容我的所有小脾气,会让我觉得,原来平淡的日子,也可以这么甜。”
而李承隽也总会跟别人说:“遇到咸鱼之后,我才知道,原来生活不只有法条和工作,还有慢下来的时光,和藏在墨香里的心动。”
老巷深处的书店,依旧挂着那张 “随便看看,不卖咖啡” 的纸条,只是现在,纸条旁边,又多了一张小小的照片 —— 照片里,咸鱼和李承隽并肩坐在沙发上,三花猫窝在他们中间,阳光落在他们身上,每个人的脸上,都带着甜甜的笑容。
这就是他们的爱情,没有轰轰烈烈,却在平淡的日常里,慢慢沉淀,酿成了最珍贵的时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