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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土地情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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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总觉得自己还年轻呢,跟二十几岁的人在一起玩不觉得有什么障碍,偶尔想起自己已经四十岁,倒不免心里一阵疑惑。

某个周末,家里来了几个客人,都是二十出头的小伙子。小伙子们没有辜负好年华,都大学毕了业,并且都在谈恋爱,说起爱情的美妙,毫不避讳,大喊大笑。本该是这样。不知怎么话题一转,说起了插队。可能是他们问我的腿是怎么残废的,我说是插队时生病落下的。他们沉默了一会儿,其中一个说:我爸我妈常给我讲他们插队时候的事。我说,什么什么,你再说一遍!他又说了遍:我爸我妈,一讲起他们插队时候的事,就没完。

“你爸和你妈,插过队?”

“那还有错儿?”

“在哪儿?”

“山西。晋北。”

“你今年多大了?”

“二十一。知青的第二代,我是老大。”

“你爸你妈他们哪届的?”

“六六届,老高三。今年四十五了。”

不错,回答得挺内行。我暗想:这么说,我们这帮老知青的第二代都到了谈情说爱的年龄?这么说,再有三五年,我们都可以当爷爷奶奶了?

“你哪年出生?”我愣愣地看他,还是有点儿不信。

“七0年。”他说,“我爸我妈他们六八年走的,一年后结婚,再一年后生了我。”

我还是愣着,把他从头到脚再看几遍。

“你瞧是不是我不该出生?”他调侃道。

“不不不。”我说。大家笑起来。

不过我心里暗想,他的出生,一定曾使他的父母陷入十分困难的处境。

“你爸你妈怎么给你讲插队的事?”

他不假思索,说有一件事给他印象最深:第一年他爸他妈回北京探亲,在农村干了一年连路费都没挣够,只好一路扒车(扒车,就是坐火车不买票或只买一张站台票,让列车员抓住看你确实没钱,最多也就是把你轰下来)。没钱,可那时年轻,有一副经得起摔打的好身体,住不起旅馆就蹲车站,车上没你的座位你就站着,见查票的来了赶紧往厕所躲,躲不及就又被轰下去。轰下去就轰下去,等一辆车再上,还是一张站台票。归心似箭,就这样一程一程,朝圣般地向京城推进。如此日夜兼程,可是把他爸他妈累着了。有一次扒上一趟车,谢天谢地车上挺空,他爸他妈一人找了一条大椅子纳头便睡。接连几个小站过去,车上的人多了,有人把他爸叫起来,说座位是大家的不能你一个人睡,他爸点点头让人家坐下。再过一会儿,又有人去叫他妈起来。他爸看着心疼。爱情给你智慧,他爸灵机一动,指指他妈对众人说:“别理她,疯子。”众人于是退避三舍,听任他妈睡得香甜。

我说他的出生一定曾使他的父母陷入困境,不单是指经济方面,主要是指舆论。二十年前的中国,爱情羞羞答答的常被认为是一种不得不犯的错误;尤其一对知识青年,来到农村的广阔天地尚未大有作为,先谈情说爱,至少会被认为革命意志消沉。革命、进步、大有作为,甚至艰苦奋斗,这些概念与爱情几乎是水火不相容的;革命板戏里的英雄人物差不多全是独身。那时候,爱情如同一名逃犯,在光明正大的场合无处容身;戏里不许有,书里不许有,歌曲里也不许有。不信你去找,那时中国的歌曲里绝找不到“爱情”这个词。所以,我看着我这位年轻的朋友,心里不免佩服他父母当年的勇敢,想到他们的艰难。

但是二十岁上下的人,不谈恋爱尚可做到,不向往爱情则不可能,除非心理有毛病。

当年我们一同去插队的二十个人,大的刚满十八,小的还不到十七。我们从北京乘火车到西安、到铜川,再换汽车到延安,一路上嘻嘻哈哈,感觉就像是去旅游。冷静时想一想未来,浪漫的诗意中也透露几分艰险。但“越是艰险越向前”,大家心里便都踏实些,默默地感受着崇高与豪迈。然后互相鼓励:“咱们不能消沉。”“对对。”“咱们不能学坏。”“那当然。”“咱们不能无所作为。”“一个人的能力有大小,只要……”“咱们不能抽烟。”“谁抽烟咱们大伙抽谁!”“更不能谈恋爱,不能结婚。”“唏——”所有人都做出一副轻蔑或厌恶的表情,更为激进者甚至宣称一辈子不做那类庸俗的勾当。但是插队的第二年,我们先取消了“不能抽烟”的戒律。在山里受一天苦,晚上回来常常只能喝上几碗“钱钱饭”。肚子饿,嘴上馋,两毛钱买包烟,够几个人享受两晚上,聊补嘴上的欲望,这是最经济的办法了。但是抽烟不可让那群女生看见,否则让她们看不起。这就有些微妙,既然立志独身,何苦又那么在意异性的评价呢?此一节不及深究,紧跟着又纷纷唱起“黄歌”来。所谓黄歌,无非是《莫斯科郊外的晚上》呀,《卡秋莎》呀,《灯光》《小路》《红河村》等等。不知是谁弄来一本《外国名歌200首》,大家先被歌词吸引。譬如:“一条小路曲曲弯弯细又长,一直通向迷雾的远方,我要沿着这条细长的小路,跟随我的爱人上战场……”譬如:“有位年轻的姑娘,送战士去打仗。他们黑夜里告别,在那台阶前。透过淡淡的薄雾,青年看见,在那姑娘的窗前,还闪烁着灯光。”多美的歌词。大家都说好,说一点儿都不黄,说不仅不黄而且很革命。于是学唱。晚上,在昏暗的油灯下认真地学唱,认真的程度不亚于学“毛选”。推开窖门,坐在崖畔,对面是月色中的群山,脚下就是那条清平河,哗哗啦啦日夜不歇。“正当梨花开遍了天涯,河上飘荡柔曼的轻纱,卡秋莎站在峻峭的岸上,歌声好像明媚的春光。”歌声在大山上撞起回声,顺着清平川漫散得很远。唱一阵,歇下来,大家都感到了,默不作声。感动于什么呢?至少大家唱到“姑娘”“爱人“时都不那么自然。意犹未尽,再唱:”走过来坐在我的身旁,不要离别得这样匆忙,要记住红河村你的故乡,还有那热爱你的姑娘。“难道这歌也很革命么?管他的!这歌更让人心动。那一刻,要是真有一位姑娘对我们之中的不管谁,表示与那歌词相似的意思,谁都会走过去坐在她的身旁。对二十岁上下的人来说,爱情是主流,反爱情的反动只是一股逆流。不过这股逆流一时还很强大,仍不敢当着女生唱这些歌,怕被骂作流氓。爱情的主流只在心里涌动。既是主流,就不可阻挡。有几回下工回来,在山路上边走边唱,走过一条沟,翻过一道梁,唱得正忘情,忽然迎头撞上了一个或是几个女生,虽赶忙打住但为时已晚,料必那歌声已进入姑娘的耳朵(但愿不仅仅是耳朵,还有心田)。这可咋办?大家慌一阵,说:”没事。“壮自己的胆。说”管她们的!“撑一撑男子汉的面子。”她们听见了吗?“”那还能听不见?“”她们的脸都红了。“”是吗?“”当然。“”听他胡说呢。“”嘿,谁胡说谁不是人!“”你看见的?“”废话。“这倒是个不坏的消息,是件值得回味的事,让人微微地激动。不管怎么说,这歌声在姑娘那儿有了反应,不管是什么反应吧,总归比仅仅在大山上撞起回声值得考虑。主流毕竟是主流。不久,我们听见女生们也唱起”黄歌“来了:”小伙子你为什么忧愁?为什么低着你的头?是谁叫你这样伤心?问他的是那赶车的人……“

想来,人类的一切歌唱大概正就是这样起源。或者说一切艺术都是这样起源。艰苦的生活需要希望,鲜活的生命需要爱情,数不完的日子和数不完的心事,都要诉说。民歌尤其是这样。陕北民歌尤其是这样。”百灵子过河沉不了底,三年两年忘不了你。有朝一日见了面,知心的话儿要拉遍。“”蛤蟆口灶火烧干柴,越烧越热离不开。“”鸡蛋壳壳点灯半炕炕明,烧酒盅盅量米不嫌哥哥穷。“”白脖子鸭儿朝南飞,你是哥哥的勾命鬼。半夜里想起干妹妹,狼吃了哥哥不后悔。”情歌在一切民歌中都占着很大的比例,说到底,爱是根本的希望,爱,这才需要诉说。在山里受苦,熬煎了,老乡们就扯开嗓子唱,不像我们那么偷偷摸摸的。爱嘛,又不是偷。“墙头上跑马还嫌低,面对面睡觉还想你。把住哥哥亲了个嘴,肚子里的疙瘩化成水。”但是反爱情的逆流什么时候都有:“大红果子剥皮皮,人家都说我和你,本来咱俩没关系,好人摊上个赖名誉。”“不怨我爹来不怨我娘,单怨那媒人x嘴长。”“我把这个荷包送与你,知心话儿说与你,哥哎哟,千万你莫说是我绣下的。”不过我们已经说过了,主流毕竟是主流:“你要死哟早早些死,前晌死来后晌我兰花花走。”“对面价沟里拔黄蒿,我男人倒叫狼吃了。先吃上身子后吃上脑,倒把老奶奶害除了。”“我把哥哥藏在我家,毒死我男人不要害怕。迟来早去是你的人,叠到一起再结婚。”真正是无法无天。但上帝创造生命想必不是根据法,很可能是根据爱。老乡们真诚而坦率地唱,我们听得骚动,听得心惊,听得沉醉,那情景才用得上“再教育”这三个字呢。我在《插队的故事》那篇小说中说过,陕北民歌中常有些哀婉低回的拖腔,或欢快嘹亮的呐喊,若不是在舞台上面是在大山里,这拖腔或呐喊便可随意短长。比如说《三十里铺》:“提起这家来家有名……”比如《赶牲灵》:“走头头的那个骡子儿哟三盏盏的那个灯……”“提起”和“骡子儿哟”之后可以自由地延长,直到你心里满意了为止。根据什么?我看是根据地势,在狭窄的勾壑里要短一些,在开阔的川地里或山顶上就必须长,为了照顾听者的位置吗?可能,更可能是为了满足唱者的感觉,天人合一,这歌声这心灵,都要与天地构成和谐的形式。

民歌的魅力之所以长久不衰,因为它原就是经多少代人锤炼淘汰的结果。民歌之所以流传得广泛,因为它唱的是平常人的平常心,它从不试图揪过耳朵来把你训斥一顿,更不试图把自己装点得那么白壁无瑕甚至多么光彩夺目,它没有吓人之心,也没有取宠之意,它不想在众人之上,它想在大家中间,因而它一开始就放弃拿腔弄调和自命不凡,它不想博得一时癫狂的喝彩,更不希望在其脚下跪倒一群乞讨恩施的“信徒”,它的意蕴是生命的全息,要在天长地久中去体味。道法自然,民歌以真诚和素朴为美。真诚而素朴的忧愁,真诚而素朴的爱恋,真诚而素朴的希冀与憧憬,变成曲调,贴着山走,沿着水流,顺着天游信着天游;变成唱词,贴着心走沿着心流顺着心游信着心游。

其实,流行歌曲的起源也应该是这样——唱平常人的平常心,唱平常人的那些平常的牵念,喜怒哀乐都是真的、刻骨铭心的、魂牵梦萦的,珍藏的也好,坦率的也好,都是心灵的作用,而不是喉咙的集市。也许是我老了,怎么当前的流行歌曲能打动我的那么少?如果我老了,以下的话各位就把它随便当成什么风刮过去拉倒——我想,几十几百年前可能也有流行歌曲,有很多也那么旋风似的东南西北地刮过(比如“大跃进”时期的、“文化革命”时期的),因其不是发源于心因而也就不能留驻于心,早已被人淡忘了。我想,民歌其实就是往昔的流行歌曲之一部分,多少年来一直流传在民间因而后人叫它民歌。我想,经几十甚至几百年而流传至今的所有歌曲,或许当初都算得上流行歌曲(不能流行起来也就不会流传下去),它们所以没有随风刮走,那是因为一辈辈人都从中听见自己的心,乃至自己的命。“门前有棵菩提树,站立在古井边,我做过无数美梦,在它的绿荫间……”“老人河啊,老人河,你知道一切,但总是沉默……”不管是异时的还是异域的,只要是从心里流出来的,就必定能够流进心里去。可惜,在此我只能列举出一些歌词,不能让您听见它的曲调,但是通过这些歌词您或许能够想象到它的曲调,那曲调必定是与市场疏离而与心血紧密的。我听有人说,我们的流行歌曲一直没有找到自己恰当的唱法,港台的学过了,东洋西洋的也都学过了,效果都不好,给人又做偷儿又装阔佬的感觉;于是又有人反其道而行,专门弄土,但那土都不深,扬一把在脑袋上的肯定不是土壤,是浮土要么干脆是灰尘。“我家住在黄土高坡,大风从门前刮过”,虽然“高”和“大”都用上了,听着却还是小气;因而您再听:“不管是东南风还是西北风,都是我的歌……”这无异于是声称,他对生活没有什么自己的看法,他没心没肺。真要没心没肺一身的仙风道骨也好,可那时候“风”里恰恰是能刮来钱的,挣钱无罪,可这你就不能再说你对生活没有什么看法了。假是终于要露马脚的。歌唱,原是真诚自由的诉说,若是连歌唱也假模假式起来,人活着可真就绝望。我听有人说起对流行歌曲的不满,多是从技术方面考虑,技术是重要的,我不懂,不敢瞎说。但是单纯的技术观点对歌曲是极不利的,歌么,还是得从心那儿去找它的源头和它的归宿。

写到这儿我怀疑了很久,反省了很久:也许是我错了?我老了?一个人只能唱他自己以为真诚的歌,这是由他的个性和历史限定的。一个人尽管他虔诚地希望理解所有的人,那也不可能。一代人与一代人的历史是不同的,这是代沟的永恒保障。沟不是坏东西,有山有水就有沟,地球上如果都是那么平展展的,虽然希望那都是良田但事实那很可能全是沙漠。此文开头说的那位二十一岁的朋友——我们知青的第二代,他喜欢唱什么歌呢?有机会我要问问他。但是他愿意唱什么就让他唱什么吧,世上的一些事多是出于瞎操心,由瞎操心再演变为穷干涉。我们的第二代既然也快到了恋爱的季节,我们尤其要注意:任何以自己的观念干涉别人爱情的行为,都只是一股逆流。

我的梦想

也许是因为人缺了什么就更喜欢什么吧,我的两条腿一动不能动,却是个体育迷。我不光喜欢看足球、篮球以及各种球类比赛,也喜欢看田径、游泳、拳击、滑冰、滑雪、自行车和汽车比赛,总之我是个全能体育迷。当然都是从电视里看,体育场馆门前都有很高的台阶,我上不去。如果这一天电视里有精彩的体育节目,好了,我早晨一睁眼就觉得像过节一般,一天当中无论干什么心里都想着它,一分一秒都过得愉快。有时我也怕很多重大比赛集中在一天或几天(譬如刚刚闭幕的奥运会),那样我会把其他要紧的事都耽误掉。

其实我是第二喜欢足球,第三喜欢文学,第一喜欢田径。我能说出所有田径项目的世界纪录是多少,是由谁保持的,保持的时间长还是短。譬如说男子跳远纪录是由比蒙保持的,二十年了还没有人能破;不过这事不大公平,比蒙是在地处高原的墨西哥城跳出这八米九0的,而刘易斯在平原跳出的作米七二事实上比前者还要伟大,但却不能算世界纪录。这些纪录是我顺便记住的,田径运动的魅力不在于纪录,人反正是干不过上帝;但人的力量、意志和优美却能从那奔跑与跳跃中得以充分展现,这才是它的魅力所在。它比任何舞蹈都好看,任何舞蹈跟它比起来都显得矫揉造作甚至故弄玄虚。也许是我见过的舞蹈太少了。而你看刘易斯或者摩西跑起来,你会觉得他们是从人的原始中跑来,跑向无休止的人的未来,全身如风似水般滚动的肌肤就是最自然的舞蹈和最自由的歌。

我最喜欢并且羡慕的人就是刘易斯。他身高一米八八,肩宽腿长,像一头黑色的猎豹,随便一跑就是十秒以内,随便一跳就在八米开外,而且在最重要的比赛中他的动作也是那么舒展、轻捷、富于韵律;绝不像流行歌星们的唱歌,唱到最后总让人怀疑这到底是要干什么。不怕读者诸君笑话,我常暗自祈祷上苍,假若人真能有来世,我不要求别的,只要求有刘易斯那样一副身体就好 。我还设想,那时的人又会普遍比现在高了,因此我至少要有一米九以上的身材;那时的百米速度也会普遍比现在快,所以我不能只跑九秒九几。作小说的人多是白日梦患者。好在这白日梦并不令我沮丧,我是因为现实的这个史铁生太令人沮丧,才想出这法子来给他宽慰与向往。我对刘易斯的喜爱和崇拜与日俱增。相信他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我想若是有什么办法能使我变成他,我肯定不惜一切代价;如果我来世能有那样一个健美的躯体,今生这一身残病的折磨也就得了足够的报偿。

奥运会上,约翰逊战胜刘易斯的那个中午我难过极了,心里别别别扭扭的一直到晚上,夜里也没睡好觉。眼前老翻腾着中午的场面:所有的人都在向约翰逊欢呼,所有的旗帜和鲜花都向约翰逊挥舞,浪潮般的记者们簇拥着约翰逊走出比赛场,而刘易斯被冷落在一旁。刘易斯当时那茫然若失的目光就像个可怜的孩子,让我一阵阵心疼。一连几天我都闷闷不乐,总想着刘易斯此刻会怎样痛苦,不愿意再看电视里重播那个中午的比赛,不愿意听别人谈论这件事,甚至替刘易斯嫉妒着约翰逊,在心里找很多理由向自己说明还是刘易斯最棒;自然这全无济于事,我竟然比刘易斯还败得惨,还迷失得深重。这岂不是怪事么?在外人看来这岂不是发精神病么?我慢慢地想其中的原因。是因为一个美的偶像被打碎了么?如果仅仅是这样,我完全可以惋惜一阵再去树立起约翰逊嘛,约翰逊的雄姿并不比刘易斯逊色。是因为我这人太恋旧骨子里太保守吗?可是我非常明白,后来者居上是最应该庆祝的事。或者是刘易斯没跑好让我遗憾?可是九秒九二是他最好的成绩。到底为什么呢?最后我知道了:我看见了所谓“最幸福的人”的不幸,刘易斯那茫然的目光使我的“最幸福”的定义动摇了继而粉碎了。上帝从来不对任何人施舍“最幸福”这三个字,他在所有人的欲望前面设下永恒的距离,公平地给每一个人以局限。如果不能在超越自我局限的无尽路途上去理解幸福,那么史铁生的不能跑与刘易斯的不能跑得更快就完全等同,都是沮丧与痛苦的根源。假若刘易斯不能懂得这些事,我相信,在前述那个中午,他一定是世界上最不幸的人。

在百米决赛后的第二天,刘易斯在跳远决赛中跳出了八米七二,他是个好样的。看来他懂,他知道奥林匹斯山上的神火为何而燃烧,那不是为了一个人把另一个人战败,而是为了有机会向诸神炫耀人类的不屈,命定的局限尽可永在,不屈的挑战却不可须臾或缺。我不敢说刘易斯就是这样,但我希望刘易斯是这样,我一往情深地喜爱并崇拜这样一个刘易斯。

这样,我的白日梦就需要重新设计一番了。至少我不再愿意用我领悟到的这一切,仅仅去换一个健美的躯体,去换一米九以上的身高和九秒七九乃至九秒六九的速度,原因很简单,我不想在来世的某一个中午成为最不幸的人;即使人可以跑出九秒五九,也仍然意味着局限。我希望既有一个健美的躯体又有一个了悟人生意义的灵魂,我希望二者兼得。但是,前者可以祈望上帝的恩赐,后者却必须在千难万苦中靠自己去获取——我的白日梦到底该怎样设计呢?千万不要说,倘若二者不可兼得你要哪一个?不要这样说,因为人活着必要有一个最美的梦想。

后来得知,约翰逊跑出了九秒七九是因为服用了兴奋剂。对此我们该说什么呢?我在报纸上见了这样一条消息:他的牙买加故乡的人们说:“约翰逊什么时候愿意回来,我们都会欢迎他,不管他做错了什么事,他都是牙买加的儿子。”这几句话让我感动至深。难道我们不该对灵魂有了残疾的人,比对肢体有了残疾的人,给予更多的同情和爱吗?

好运设计

要是今生遗憾太多,在背运的当儿,尤其在背运之后情绪渐渐平静了或麻木了,你独自待一会儿,抽支烟,不妨想一想来世。你不妨随心所欲地设想一下(甚至是设计一下)自己的来世。你不妨试试。在背运的时候,至少我觉得这不失为一剂良药)——先可以安神,而后又可以振奋,就像输惯了的赌徒把屡屡的败绩置于脑后,输光了裤子也还是对下一局存着饱满的好奇和必赢的冲动。这没有什么不好。这有什么不好吗?无非是说迷信,好吧,你就迷信它一回。无非是说这不科学,行,况且对于走运和背运的事实,科学本来无能为力。无非说这是空想,这是自欺,这是做梦,没用。那么希望有用吗?希望是不是必得被证明了是可以达到的之后才能成立?当然,这些差不多都是废话,背了运的时候哪想得起来这么多废话?背了运的时候只是想走运有多么好,要是能走运有多好。到底会有多好呢?想想吧,想想没什么坏处,干吗不想一想呢?我就常常这样去想,我常常浪费很多时间去做这样的蠢事。

我想,倘有来世,我先要占住几项先天的优越:聪明、漂亮和一副好身体。命运从一开始就不公平,人一生下来就有走运和不走运的。譬如说一个人很笨,这该怨他自己吗?然而由此所导致的一切后果却完全要由他自己负责——他可能因此在兄弟姐妹之中 是最不被父母喜爱的一个,他可能因此常受教师的斥责和同学们的嘲笑,他于是便更加自卑、更加委顿,饱受了轻蔑终也不知这事到底该怨谁。再譬如说,一个人生来就丑,相当丑,再怎么想办法去美容都无济于事,这难道是他的错误是他的罪过?不是,好,不是。那为什么就该他难得姑娘们的喜欢呢?因而婚事就变得格外困难,一旦有个漂亮姑娘爱上他却又赢得多少人的惊诧和不解,终于有了孩子,不要说别人就连他自己都希望孩子千万别长得像他自己。为什么就该他是这样呢?为什么就该他常遭取笑,常遭哭笑不得的外号,或者常遭怜悯,常遭好心人小心翼翼的对待呢?再说身体,有的人生来就肩宽腿长潇洒英俊(或者婀娜妩媚娉娉婷婷),生来就有一身好筋骨,跑得也快跳得也高,气力足耐力又好,精力旺盛,而且很少生病,可有的人却与此相反,生来就样样不如人。对于身体,我的体会尤甚。譬如写文章,有的人写一整天都不觉得累,可我连续写上三四个钟头眼前就要发黑。譬如和朋友们一起去野游,满心欢喜妙想联翩地到了地方,大家的热情正高雅趣正浓,可我已经累得只剩了让大家扫兴的份儿了。所以我真希望来世能有一副好身体。今生就不去想它了,只盼下辈子能够谨慎投胎,有健壮优美如卡尔.刘易斯一般的身体和体质,有潇洒漂亮如周恩来一般的相貌和风度,有聪明智慧如阿尔伯特.爱因斯坦一般的大脑和灵感。

既然是梦想不妨就让它完美些罢。何必连梦想也那么拘谨那么谦虚呢?我便如醉如痴并且极端自私自利地梦想下去。

降生在什么地方也是件相当重要的事。二十年前插队的时候,我在偏远闭塞的陕北乡下,见过不少健康漂亮尤其聪慧超群的少年。当时我就想他们要是生在一个恰当的地方他们必都会大有作为,无论他们做什么他们都必定成就非凡。但在那穷乡僻壤,吃饱肚子尚且是一件颇为荣耀的成绩,哪还有余力去奢想什么文化呢?所以他们没有机会上学,自然也没有书读,看不到报纸电视甚至很少看得到电影,他们完全不知道外面的世界是什么样子,便只可能遵循了祖祖辈辈的老路,日出而作日入而息,春种秋收夏忙冬闲,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光阴如常地流逝,然后他们长大了,娶妻生子成家立业,才华逐步耗尽变作纯朴而无梦想的汉子。然后,可以料到,他们也将如他们的父辈一样地老去,唯单调的岁月在他们身上留下注定的痕迹。而人为什么要活这一回呢?却仍未在他们苍老的心里成为问题。然后,他们恐惧着、祈祷着、惊慌着听命于死亡随意安排。再然后呢?再然后倘若那地方没有变化,他们的儿女们必定还是这样地长大、老去、磨钝了梦想,一代代去完成同样的过程。或许这倒是福气?或许他们比我少着梦想所以也比我少着痛苦?他们会不会也设想过自己的来世呢?没有梦想或梦想如此微薄的他们又是如何设想自己的来世呢?我不知道。我不知道。我只希望我的来世不要是他们这样,千万不要是这样。

那么降生在哪儿好呢?是不是生长在大城市,生在个贵府名门就肯定好呢?父亲是政绩斐然的总统,要不是个家藏万贯的大亨,再不就是位声名赫赫的学者,或者父母都是不同寻常的人物,你从小就在一个备受宠爱备受恭维的环境中长大,呈现在你面前的是无忧无虑的现实,绚烂辉煌的前景,左右逢源的机遇,一帆风顺的坦途……不过这样是不是就好呢?一般来说这样的境遇也是一种残疾,也是一种牢笼。这样的境遇经常造就着蠢材,不蠢的概率很小,有所作为的比例很低,而且大凡有点儿水平的姑娘都不肯高攀这样的人;固然他们之中也有智能超群的天才,也有过大有作为的人物,也出过明心见性的悟者,但毕竟概率很小比例很低。这就有相当大的风险,下辈子务必慎重从事,不可疏忽大意不要掉以轻心,今生多舛来生再受不住是个蠢材了。

生在穷乡僻壤,有孤陋寡闻之虞,不好;生在贵府名门,又有骄狂愚妄之险,也不好。

生在一个介于此二者之间的位置上怎么样?嗯,可能不错。

既知晓人类文明的丰富璀璨,又懂得生命路途的坎坷艰难,这样的位置怎么样?嗯,不错。

既了解达官显贵奢华而危惧的生活,又体会平民百姓清贫而深情的岁月,这位置如何?嗯!不错,好!

既有博览群书并入学府深造的机缘,又有浪迹天涯独自在社会上闯荡的经历;既能在关键时刻得良师指点如有神助,又时时事事都要靠自己努力奋斗绝非平步青云;既饱尝过人情友爱的美好,又深知了世态炎凉的正常,故而能如罗曼.罗兰所说:“看清了这个世界,而后爱它。”——这样的位置可好?好。确实不错。好虽好,不过这样的位置在哪儿呢?

在下辈子。在来世。只要是好,咱可以设计。咱不慌不忙仔仔细细的设计一下吧。我看没理由不这样设计一下。甭灰心,也甭沮丧,真与假的说道不属于梦想和希望的范畴,还是随心所欲来一回“好运设计”吧。

你最好生在一个普通知识分子的家庭。

也就是说,你父亲是知识分子但千万不要是那种炙手可热过于风云的知识分子,否则,“贵府名门”式的危险和不幸仍可能落在你头上:你将可能没有一个健全、质朴的童年,你将可能没有一群浪漫无猜的伙伴,你将会错过唯一可能享受到的纯粹的友情、感受到圣洁的忧伤的机会,而那才是童年,才是真正的童年。一个人长大了若不能怀恋自己童年的痴拙,若不能默然长思或仍耿耿于怀孩提时光的往事,当是莫大的缺憾,对于我们的“好运设计”,则是个后患无穷的错误。你应该有一大群来自不同家庭的男孩儿和女孩儿做你的朋友,你跟他们一块儿认真地吵架并且翻脸,然后一块儿哭着和好如初。把你的秘密告诉他们,把他们告诉给你的秘密对任何人也不说,你们定一个暗号,这暗号一经发出你们一个个无论正在干什么也得从家里溜出来,密谋一桩令大人们哭笑不得的事件。当你父母不在家的时候,随便找个理由把你的好朋友都叫来——比如说为了你的生日或为了离你的生日还差一个多月,你们痛痛快快随心所欲地折腾一天,折腾饿了就把冰箱里能吃的东西都吃光,然后继续载歌载舞地庆祝,直到不小心把你父亲的一件贵重艺术品摔成分文不值,你们的汗水于是被冻僵一会儿,但这是个机会是你为朋友们献身的时刻,你脸色煞白但拍拍胸脯说这怕什么这没啥了不起,随后把朋友们都送走,你独自胆战心惊地策划一篇谎言(要是你家没有猫,你记住:邻居家不一定都没有猫)。你还可以跟你的朋友们一起去冒险,到一个据说最可怕的地方,比如离家很远的一片野地、一幢空屋、一座孤岛、孤岛上废弃的古刹、古刹四周阴森零落的荒冢……都是可供选择的地方,你从自己家的抽屉里而不要从别人家的抽屉里拿点钱,以备不时之需;你们瞒过父母,必要的话还得瞒过姐姐或弟弟;你们可以不带那些女孩子去,但如果她们执意要跟着也就别无选择,然后出发,义无反顾。把你的新帽子扯破了新鞋弄丢了一只这没关系,把膝盖碰出了血把白衬衫上洒了一瓶紫药水这没关系,作业忘记做了还在书包里装了两只活蛤蟆一只死乌鸦这都毫无关系,你母亲不会怪你,因为当晚霞越来越淡继而夜色越来越浓的时候,你父亲也沉不住气了,他正要动身去报案,你们突然都回来了,累得一塌糊涂但毕竟完整无缺地回来了,你母亲庆幸还庆幸不过来呢还会再存什么别的奢望吗?“他们回来啦,他们回来啦!”仿佛全世界都和平解放了,一群群平素威严的父亲乖乖地跑出来迎接你们,同样多的一群母亲此刻转忧为喜光顾得摩挲你们的脸蛋儿和亲吻你们的脑门儿:“你们这是上哪儿去了呀!哎哟天哪,你们还知道回来吗!”你就大模大样地躺在沙发上呼吃海喝,“累死了,哎呀真是累死了!”你就这样,没问题,再讲点儿莫须有的惊险故事既吓唬他们也陶醉自己,你就得这样。只要这样,一切帽子、裤子、鞋、作业和书包、活蛤蟆以及死乌鸦,就都微不足道了。(等你长到我这样的年龄时,你再告诉他们那些惊险的故事都是你为了逃避挨揍而获得的灵感,那时你年老的父母肯定不会再补揍你一顿,而仍可能摩挲你的脸甚至吻你的脑门儿。)但重要的是,这次冒险你无论如何得安全地回来——就像所有的戏剧还没打算结束时所需要的那样,否则接下去的好运就无法展开了。不错,你童年应该是这样的,就应该按照这样的思路去设计,一个幸运者的童年就得这样。我的纸写不下了,待实施的时候应该比这更丰富多彩。比如你还可颇具分寸地惹一点儿小祸,一个幸运的孩子理应惹过一点儿小祸,而且理应遇到过一些困难,遇到过一两个骗子、一两个坏人、一两个蠢货和一两个不会发愁而很会说话的人。一个幸运的孩子应该有点儿野性。当然你的父亲是个地地道道的知识分子,因为一个幸运的人必须从小受到文化的熏陶,野到什么份上都不必忧虑但要有机会使你崇尚知识,之所以把你父亲设计为知识分子,全部的理由就在于此。

你的母亲也要有知识,但不要像你父亲那样关心书胜过关心你。也不要像某些愚蠢的知识妇女,料想自己功名难就,便把一腔希望全赌在了儿女身上,生了个女孩就盼她将来是个居里夫人,养了个男娃就以为是养了个小贝多芬。这样的母亲千万别落到咱头上,你不听她的话你觉得对不起她,你听了她的话你会发现她对不起你。她把你像幅名画似的含在嘴里颠来倒去地品味你。你呢?站在那儿吱吱嘎嘎地折磨一把挺好的小提琴,长大了一想起小提琴就发抖,要不就是没日没夜地背单词背化学方程式,长大了不是傻瓜就是暴徒。你的母亲当然不是这样。有知识不是有文凭,你的母亲可以没有文凭。有知识不是被知识霸占,你的母亲不是知识的奴隶。有知识不能只是有对物的知识,而是得有对人的了悟。一个幸运者的母亲必然是一个幸运的母亲,一个明智的母亲,一个天才的母亲,她自打当了母亲她就得了灵感,她教育你的方法不是来自于教育学,而是来自她对一切生灵乃至天地万物由衷的爱,由衷的颤栗与祈祷,由衷的镇定和激情。在你幼小的时候她只是带着你走,走在家里,走在街上,走到市场,走到郊外,她难得给你什么命令,从不有目的地给你一个方向。走啊走啊你就会爱她,走啊走啊你就会爱她所爱的这个世界。等你长大了,她就放你到你想要去的地方。她深信你会爱这个世界,至于其他她不管,至于其他那是你的自由你自己负责。她只有一个愿望,就是你能常常回来,你能有时候回来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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