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领域合作、推进境外项目绿色发展、完善绿色发展支撑保障体系提出15项具体任务。
为推进绿色“一带一路”建设稳步有序开展,中国于2015年成立“一带一路”生态环境保护领导小组,确定中国—东盟环境保护合作中心为提供技术支持的牵头机构,为“一带一路”生态环保工作提供组织机制保障。组建“一带一路”建设促进中心,逐步建立从政策协调到项目实施管理的多层级工作体制。积极落实《巴黎协定》,与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签署关于建设绿色“一带一路”的谅解备忘录等,共建“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取得积极进展,交流机制不断完善,务实合作不断深化。
当前,全球发展面临诸多挑战,部分国家将治理议题政治化、边缘化,片面追求发展的高标准,而非加大发展资源供给,甚至搞“去全球化”“小院高墙”和极限制裁,人为制造分裂和对抗,影响甚至冲击全球经济发展和气候谈判议程。共建绿色“一带一路”是包容性发展的典范,绿色“一带一路”与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高度契合,是推动全球可持续发展和多边开放合作、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要合作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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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主席在第三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开幕式上的主旨演讲中强调:“中方将持续深化绿色基建、绿色能源、绿色交通等领域合作,加大对‘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国际联盟的支持,继续举办‘一带一路’绿色创新大会,建设光伏产业对话交流机制和绿色低碳专家网络。”
绿色“一带一路”对全球生态治理作出了多方面的贡献。一是推动绿色基础设施建设。使用可再生能源、提高能源效率,减少项目建设中的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为全球基础设施的绿色建设提供了示范。如中国在巴基斯坦建设的“一带一路”旗舰项目——中巴经济走廊,大量采用了风能和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预计每年可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约200万吨。二是促进环保技术交流与合作。2017年,中国启动“一带一路”科技创新行动计划,2018年,设立“一带一路”国际科学组织联盟,与共建国家在环境保护技术、生态修复技术、清洁能源技术等方面加强交流与合作,加速绿色技术的传播和应用。三是提升全球生态保护意识。中国举办“一带一路”生态环保大数据服务平台年会、“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圆桌会等活动,各国代表分享各自在生态保护方面的经验和做法,探讨如何加强合作,促进公众对生态环境问题的关注,形成共同参与全球生态治理的良好氛围。四是推动全球可持续发展。2013年至2023年,中国以年均3.3%的能源消费增速支撑了年均6.1%的经济增长,能耗强度累计下降26.1%,是全球能耗强度降低最快的国家之一,为全球可持续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五是积极应对气候变化。2016年以来,中国提供并动员项目资金超过1770亿元,有力支持其他发展中国家应对气候变化;中国与42个发展中国家签署50多份气候变化南南合作文件,开展系列援助与交流,在能源、交通等领域支持发展中国家提升减排能力,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共同应对全球气候变化这一重大挑战。六是有效保护生物多样性。在项目规划和实施中注重减少对生态敏感区域的干扰,为维护全球生物多样性发挥了积极作用。如在承建并运营肯尼亚蒙内铁路过程中设置大型野生动物迁徙通道,在加纳特马新集装箱码头项目区域建设“海龟孕育中心”。
在“一带一路”绿色能源建设方面,一大批标志性能源项目和惠民生的“小而美”项目落地生根,有效解决了所在国用电难、用电贵等问题,帮助这些国家获得清洁、安全、可靠的能源供应。比如,老挝南芒河1水电站,装机容量64兆瓦,年平均发电量2.25亿千瓦时,每年可节约标准煤约27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约75万吨,为超过10万户家庭提供绿色电力,有效保障了万象等高用电量地区的电力稳定供应。水电、风电、光伏电站等清洁能源基础设施点亮共建国家万家灯火,电气化列车、新能源汽车等低碳交通工具满载绿色发展与幸福生活的希望,绿色贸易、绿色金融、绿色物流等助推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取得更大成果。近年来,中国在绿色发展领域取得了积极进展。中国高度重视提高能源效率与资源集约工作,大力支持可再生能源等低碳技术研发、示范和推广应用,推动相关领域技术创新,正逐步开辟出符合全球南方国家国情与需要的绿色增长路径,提供可借鉴、可复制、可操作的示范案例。
共建绿色“一带一路”,是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是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维护全球生态安全的重大举措,是推进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构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的重要载体。绿色“一带一路”强调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性,逐“各国建设绿色家园”之梦;提出全球生态文明建设方案,授“广大发展中国家先进绿色技术”之渔;加强多边主义和国际合作,依“共商共建共享”之则;创新绿色发展理念,筑“人类生态文明建设”之基;聚焦能源安全,促“绿色能源”之可及性,打造了全球生态治理的样板,为推动构建地球生命共同体、共建清洁美丽世界奠定了坚实基础。